藝人孫鵬與狄鶯之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14日在社群平台高調發布於北投河堤實測自製火槍影片,因現場狂噴數十公尺驚悚火舌與濃煙,遭檢警發現涉嫌持有模擬槍及改造霰彈槍,涉犯5罪,因仍有共犯未到案,法官擔憂有滅證可能,裁定孫安佐羈押禁見2個月;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就直言,這次沒這麼容易花錢搓掉,只能祈禱1事。
14日孫安佐在社群平台分享自己發明的「神級火箭槍」,火槍射程與殺傷力遭警方認定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隨即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而檢警搜索時意外發現模擬槍及改造霰彈槍,17日法院裁定,孫安佐涉犯《刑法》恐嚇公眾罪、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獵槍、非法持有模擬槍等5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表示,全案目前仍處偵查階段,因尚有其他證人及共犯未到案,考量孫安佐與其具有一定關係,加上現今通訊方式便捷且具私密性,若未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難以排除串證、滅證可能,因此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按推判,目前包括前經紀人「重讀天月」發文所指的「合作廠商」、負責拍攝火槍測試的攝影師及改造槍枝的材料供應出處均尚未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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