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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裝10多支鏡頭狂檢舉超擾鄰 律師曝官司勝負關鍵在「監視器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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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住家裝10多支鏡頭狂檢舉超擾鄰 律師曝官司勝負關鍵在「監視器角度」
民宅外牆裝設大量監視器拍攝周遭情況,屋主因經常檢舉鄰居交通違規惹怨。民眾提供

台中市東區一名葉姓女子控訴,因與鄰居爆發施工糾紛,對方疑似在住家周邊架設10多支監視器,長期拍攝她與家人出入情形,並密集提出交通檢舉,導致她一年多內收到56張罰單、罰鍰超過20萬元,憤而委請律師研議提告。不過律師陳頂新分析指出,若監視器拍攝範圍僅限公共道路,因不具隱私期待,恐難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至於即使檢舉內容與事實有出入,由於交通違規屬行政罰範疇,原則上也難以成立誣告罪,案件關鍵仍在於鏡頭是否拍入私人生活空間。

本案源自葉女與鄰居原因施工問題交惡,雙方調解破局後,對方疑似開始透過住家外設置的大量監視器蒐證,持續檢舉其交通違規,包括未打方向燈、併排停車及路口臨停等,累計共56件,讓她與家人不堪其擾,甚至連來訪親友及其他鄰居也傳出遭檢舉情況。

民眾屢遭隔鄰監視器畫面檢舉,狂吞交通違規罰單,警員也來關切。民眾提供
民眾屢遭隔鄰監視器畫面檢舉,狂吞交通違規罰單,警員也來關切。民眾提供

針對是否涉及妨害秘密,陳頂新指出,依《刑法》規定,必須符合「無故」、「利用設備」及「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等要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拍攝內容是否屬於「非公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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