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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60歲大叔公務車變狼窩!強壓嫩妹亂摸3分鐘 喊冤「不知她真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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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電60歲大叔公務車變狼窩!強壓嫩妹亂摸3分鐘 喊冤「不知她真的不要」
台電台中發電廠已婚的工安組男專員,竟在公務車內強行壓制女員工雙手並襲胸猥褻。示意圖。資料照片

台電台中發電廠一名已婚的工安組男專員,被控利用與同廠女員工發展婚外情的機會,竟在公務車內強行壓制對方雙手並襲胸猥褻,民事一審判賠25萬元。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近日做出民事二審判決,合議庭法官認定男專員嚴重侵害女員工性自主權,駁回其上訴,判處男專員須賠償25萬元定讞。

二審合議庭在判決中特別強調「Only Yes means Yes」的精神。法官認為,性自主決定權的核心在於「說不就是不」,任何性行為都應建立在彼此同意的基礎上,絕無所謂「沒有說不行就是願意」的模糊空間。男專員辯稱兩人過去曾有親密關係,但合議庭打臉指出,男專員明知觸碰胸部是女方禁忌,卻仍仗著體型優勢在車內實施強暴手段,這已非單純性騷擾,是徹頭徹尾的強制猥褻。

這起案件發生於2023年7月11日晚間,檢方起訴書指出,年約60歲的男專員當時擔任台中發電廠工安組主辦,與年約30歲女員工是台電同事。當晚7時20分許,男專員駕駛公務車載著女員工到煤場工作,卻在獨處的車內萌生歹念。他利用坐在駕駛座的體型優勢,用背部死死抵住女員工的左手,右手再扣住對方的右手,讓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員工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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