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港及馬來西亞媒體報導,34歲大馬華裔潛水教練郭迦雋平時身體健康,熱愛攀岩和戶外運動,今年2月底到中國福建旅遊發生交通事故,經送醫搶救傷重被判定腦死,家屬趕到福州見他最後一面,考量他生前曾經表達若發生意外,不願進行徒勞的搶救,並希望捐贈器官,家屬在福州市紅十字會器官捐贈協調員協助下,了解中國器捐法律程序,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郭迦雋於本月6日捐出肝臟、腎臟及角膜,分別移植給3名患者,也讓2名失明者恢復視力。新聞曝光後在台灣與部分海外華人社群引發討論,部分網友質疑整件事「那麼剛好意外發生,剛好同意器捐給中國……」、「去中國旅遊,在中國出了意外,不幸腦死,然後進行了器捐……一切就是發生的如此自然」,種種巧合啟人疑竇。
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郭迦雋的家人受訪表示,他們對器官捐贈其實早有一定了解,因此能跳脫「死後必須保留完整遺體」的傳統觀念,既然郭迦雋被判定腦死,代表生命無法挽回,以他平時樂於助人的個性,與其讓器官自然衰竭,不如幫助更多需要的人,也不在意是否獲得受贈者的感謝或回應。
家屬透露,郭迦雋是搭車前往機場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由於事故仍在調查中,相關細節目前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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