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相關案件,認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此案歷經長時間審理攻防,判決結果引發各界高度關注。
針對判決結果,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已注意相關情況,並批評賴清德當局為追求政治利益,操弄司法打壓異己,形容為施行「綠色恐怖」,甚至指控「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稱此舉已引發台灣內部不滿,「多行不義必自斃」。
對此,陸委會昨(26日)深夜發出聲明反駁,強調中華民國司法體系獨立運作,相關案件均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理,不容外界干預,並批評中共無權對台灣司法指手畫腳,更不應藉機進行統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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