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去年2月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指控,指「日春木瓜牛奶」多家分店使用發霉、腐爛木瓜製作飲品,甚至列出包含台北信義區新光三越A8等門市為「黑名單」,事件曝光後,網路輿論發酵,不少消費者表達疑慮,主管機關也介入稽查,部分門市被查出環境缺失並要求限期改善。
遭點名的新光三越A8加盟店認為相關指控不實,已嚴重損害商譽與信用,因此對吳女提告。檢方調查發現,吳女曾任職日春直營門市,離職後即發文爆料,並提出與已故執行長對話紀錄及群組訊息作為佐證,主張公司曾使用所謂「0元木瓜」,然而,相關對話僅能證明有木瓜進貨紀錄,無法證實其內容為腐爛或發霉木瓜,更無法證明特定門市曾使用吳女聲稱的原料。
台北地檢署認定,吳女在未能提出具體事證、也未經合理查證情況下,即在擁有大量成員的社群平台上發布相關內容,足以使大眾誤信並貶損業者名譽與商業信用,且在他人提醒後仍持續指述,綜合相關事證,檢方今日依加重誹謗及加重妨害信用等罪嫌,對吳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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