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龍男六度性侵友人女兒遭判4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龍姓男子,6年前見友人女兒小萱(化名)年幼可欺,六度帶回住家性侵得逞,小萱家屬得知後氣憤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龍男4年8月徒刑,至於民事部分,法官再判龍男應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間,龍男見未滿18歲的小萱懵懂無知,連哄帶騙將人帶回住家,前後性侵6次得逞,事後龍男友人發現女兒被欺負,憤而前往警局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80萬元。
法官認為,龍男罪證明確,遂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8月徒刑;至於民事部分,法官則認為,龍男迄今未向小萱道歉,並賠償其損失,犯後態度惡劣,考量其經濟情況,因此判他應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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