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16:46 臺北時間

女喊「不要」仍受害 總統府專員確定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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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喊「不要」仍受害 總統府專員確定撤職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女網友哭喊40次「不要」仍遭侵犯,懲戒法院判總統府專員撤職確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網友哭喊40次「不要」仍遭侵犯,懲戒法院判總統府專員撤職確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任職總統府辦事專員的林姓男子,被控利用開車載女網友上山看夜景機會,強行猥褻、性侵得逞,被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年10月,因與被害人成立調解,緩刑4年。林男另被總統府移送懲戒法院,法院認為,林男確實嚴重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駁回林男上訴,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林男自網路上結識1女網友,2023年7月間某日,約女網友到碧山巖看夜景,林男開車載女網友上山,卻趁機在停車場、路旁,在車內強行猥褻、性侵女網友。事後女方提告,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林男1年10月有期徒刑,因雙方達成調解,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總統府則將林男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審理期間,林男辯稱和女網友為合意,只是考量到機關名譽及社會影響,才會認罪並與女網友和解。不過法官勘驗手機錄音紀錄,不僅聽到女網友大聲拒絕、哭泣,且對林男喊「不要」次數多達40多次。

法官認為林男違反女方意願強行侵犯,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人民對政府機關之信賴、敗壞公務員紀錄,判決撤職,停止任用4年。林男上訴,二審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情形,上訴無理由,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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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1 15:0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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