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新光人壽旗下「新板傑仕堡全齡生活園區」弊案,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高層,被控將部分房屋出租給吳東進可掌控之關係企業,卻讓新光人壽負擔裝潢費用,導致新光人壽損失近1億元,去年(2025年)新北地檢署將吳東進等4人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吳東進並被具體求刑5年。吳東進今天(6日)戴黑帽、墨鏡由律師陪同首次出庭,當庭向法官表示:「我被起訴真的很冤枉,我奉獻醫療、新光醫院及國際外交等公益,絕非貪圖利益之人,拜託法官大人明察,還我清白」。

新光人壽於板橋投資的頂級酒店式住宅「新板傑仕堡」為打造全齡共享生活圈,結合醫療、保全、頂級健身及酒店式管理等服務。不過檢調追查發現,新壽疑似未迴避關係人交易,將園區三棟部分房屋出租給吳東進所掌控的傑仕堡健身、傑仕堡商旅、新禧悅3間公司,經營健身房、月子中心及商旅。
其中新壽與傑仕堡健身達成B棟2樓出租案時,吳東進未迴避關係人身份,參與會議討論並通過出租案,且涉嫌將健身房的耗資1億2269萬元的裝潢工程,在董事會不知情狀況下,通過由新壽支付工程款,甚至無償提供數百間房供吳東進的3家企業使用,造成新壽蒙受9947萬餘元損失,而健身房近9成的收益,全歸到吳東進名下。
新北地檢署大動作展開搜索行動,傳喚吳東進、盧麒堯、張良梓、林偉傑及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等人,訊後吳東進被以1億元交保,盧麒堯、蔡雄繼各被以200萬元交保,張良梓、呂炳賢、林偉傑3人則各被以100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吳東進年近80歲,長年經營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卻未區分公司利益,將自己公司和自己個人經營公司的利益混淆,形同以公濟私,使新光人壽誠信經營的公司治理觀念,面對個人利益時蕩然無存,經考量其犯行和年事已高等因素,向法院建請求刑5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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