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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死男嬰藏屍行李袋6年!男遭判刑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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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悶死男嬰藏屍行李袋6年!男遭判刑2年定讞
黃姓男子悶死男嬰藏屍6年,遭法院判刑定讞。(示意圖/pixabay)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基隆一名黃姓男子,於8年前(2018年)因不滿4月大的兒子哭鬧,用抱枕蓋住男嬰口鼻,導致男嬰窒息身亡,事發之後,黃男將男嬰遺體藏置行李袋6年,於2023年底,丟棄在基隆山區,後因男嬰已屆就讀年齡卻未入學,社會機關介入調查,整起事件才曝光。案經法院審理,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罪,判處黃男2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黃男確定入獄。

黃姓男子悶死男嬰藏屍6年,遭法院判刑定讞。(示意圖/pixabay)
黃姓男子悶死男嬰藏屍6年,遭法院判刑定讞。(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8年前,黃男因不滿4月大兒子哭鬧,隨手將抱枕蓋住男嬰口鼻,未料卻導致男嬰窒息身亡,之後男嬰遺體被藏於行李袋中,之後黃男與妻子分居離婚,黃男遂獨自帶著男嬰遺體,將其放置在租屋處內,到了2023年底,他才將行李袋丟棄在基隆偏僻山區。

基隆地院一審,認為黃男因一時失慮釀禍,也表示有深刻反省,認為再犯可能性低,因此依法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二審高院認為,黃男於案發前,已有多次「枕頭覆蓋男嬰面部」行為,經妻制止仍未改善,並非單純一時疏忽,而社會局介入調查男嬰未就學時,黃男還連絡前妻企圖扯謊,因此維持一審刑度,撤銷緩刑。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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