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15:51 臺北時間

律師曝柯文哲1招仍可選總統 關鍵在國民黨

mm-logo
時事
律師曝柯文哲1招仍可選總統 關鍵在國民黨
柯文哲一審遭判犯貪污治罪條例,要最後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圖/翻攝畫面)

政治中心/倪譽瑋報導

柯文哲一審遭判犯貪污治罪條例,要最後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圖/翻攝畫面)
柯文哲一審遭判犯貪污治罪條例,要最後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圖/翻攝畫面)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台北市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不免讓人關注後續政治生涯該何去何從。律師呂秋遠發文,整理出這次判決的重點,包含為何收賄有罪、法院採信哪些證據等。他指出,本次判決後,柯或許依法已經不能再擔任黨主席,也不能競選正副總統(法律解釋上還有爭議),但國會可以修法讓他能繼續參選「不過,國民黨願不願意幫忙,那就很難說了。」

柯文哲4罪中 收賄關鍵在「有無對價關係、合意」

呂秋遠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犯了共四案,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公益侵占罪、共同犯公益侵占罪、共同犯背信罪,原本應該是21年,但一般刑度加總後會打折,所以最後「只需要」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收賄的部分,法院強調,收賄的關鍵不是金額大小,而是有沒有對價關係,不一定要明講「你給我錢我幫你做事」只要雙方之間形成默契,例如先談事情、後收錢,或用政治獻金包裝,都可能成立犯罪。

沈慶京透過屬下捐給柯文哲的210萬元政治獻金,判決認為,時間點剛好在雙方談京華城案之後,而且市府後續確實有動作,認定這筆錢與職務行為有關,不是單純捐款。法院認定柯文哲收賄、沈慶京行賄,至少有「默示合意」雖然沒有直接對話證據,但考量到私下會面、沈離開市長辦公室時態度滿意、市府政策隨後轉向,都是默示合意的證據。

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 法院認定是犯罪原因曝

談到京華城案,呂秋遠解說,法院認定,京華城本來不符合條件,且已在行政訴訟中敗訴,但仍強行通過,「法院不認為是柯文哲判斷錯誤,而是明知違法還做」但柯市府仍透過細部計畫額外給予20%容積獎勵,「因此不是單純政策判斷,而是明知違法仍為之,至少構成圖利罪。」

柯文哲的政治獻金侵占案,呂秋遠指出判決的一個重點,政治獻金不是候選人個人財產,而是「代為管理的錢」,必須依法使用,不能說自己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必須要用在選舉上;柯透過木可公司收取募款、演唱會收入、肖像權費等方式,把應該進政治獻金專戶的錢轉成私人或公司資金,就是侵占。

眾望基金會案構成背信 1500萬收賄不硬判

在「眾望基金會」公款侵占部分,呂秋遠說明,基金會本來是公益用途,但錢卻被用來支付競選團隊薪資,法院認為這違反基金會設立目的,構成背信。

除上述罪行,檢方指控Excel中「2022/11/1小沈 1500沈慶京」為1500萬元收賄,呂秋遠指出,因證據薄弱沒有硬判有罪「這代表法院仍要求證據達到一定程度。」

柯文哲2028總統路斷?法律上仍有其他空間

最後呂秋遠總結,檢察官要上訴、這項判決還沒確定,但是柯文哲或許依法已經不能再擔任黨主席,也不能競選總統、副總統(法律解釋上還有爭議),國會當然可以修法,讓他可以繼續參選「不過,國民黨願不願意幫忙柯文哲,那就很難說了。」

事實上,27日內政部長劉世芳也針對柯文哲未來參選疑慮說明,按照正副總統選罷法,如果貪污治罪條例有十年以上,要最後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是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劉世芳說,到下一次的總統、副總統要登記參選之前,如果法院有不同的判決,會尊重法院的判決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嚴打不肖業者囤塑膠袋!法務部出手了:捍衛國人消費權益
柯文哲宣判/法院判柯文哲17年 國台辦說重話:已激起民怨
柯文哲宣判/夫被重判17年 陳佩琪嘆「貪210萬給我幹什麼」
4月交通新制「停車規定大放寬」 一票車主喊:樂見

更新時間|2026.03.27 18: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