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 15:43 臺北時間

前男友拜陰廟詛咒他 還瞞愛滋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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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前男友拜陰廟詛咒他 還瞞愛滋發生性行為
張男指控前男友侵入住宅,還傳送訊息恐嚇他。(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張男指控前男友侵入住宅,還傳送訊息恐嚇他。(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張男指控前男友侵入住宅,還傳送訊息恐嚇他。(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張姓男子,先前與陳姓男子分手後,對方不但擅闖民宅,還傳送「祝死在日本」訊息,甚至聲稱自己將前往陰廟祭拜並詛咒他,陳男更隱瞞愛滋病情,多次與他發生性行為;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男闖屋是取回個人物品,而且曾取得張男同意,兩人均無愛滋病感染紀錄,雖然對話充滿情緒性字眼,但未涉及具體恐嚇言論,因此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張男主張,去年8月10日,陳男輸入門鎖密碼後,擅自進入他在新北市深坑區住家;但檢方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陳男開門進屋之前,曾傳訊息詢問張男意願,張男隨後回覆:「你現在可以拿你本人的東西走」,並要求對方在10分鐘內離開,陳男才入內收拾個人物品,明顯與侵入住宅罪的「無故侵入」構成要件不符。

張男指控,陳男陸續傳送「祝死在日本」等訊息,以及陰廟資訊截圖,並向他表示:「我會去這裡拜!」,讓他為此心生畏懼;檢方則認為,雖然內容涉及宗教或詛咒範疇,但陳男未具體敘明將以何種手段危害生命財產,難以認定為法律上的惡害通知。

除此之外,檢察官函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進而確認雙方均無愛滋病毒感染通報紀錄;張男也說,目前他並無症狀,而且未曾實際檢驗過。

檢方強調,既然查無陳男患病證據,亦無從認定陳男有隱瞞病情之行為,依照無罪推定原則,本案多項指控均屬片面陳述,而且與客觀事實不符,認定陳男犯罪嫌疑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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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20 17: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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