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引發爭議的SBL假球簽賭案,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柯旻豪、斑霸等10人各1年8月至7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4日首度開庭,柯旻豪僅認賭博罪,斑霸否認犯罪,2人皆向法官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禁令。
此次開庭傳喚柯旻豪及斑霸外,也傳喚周暐宸、邱忠博、張曉悌、陳品銓等人出庭。開庭前,6人陸續進入法院,其中斑霸突然在進入高院大門時,撐起一把綠色雨傘,擋住媒體鏡頭,從通過安檢門到上樓進入法庭區前,雨傘都沒收起過,突兀的舉動反而特別引人注意。
此次開庭也因為柯旻豪、斑霸的限制出境、出海禁令將屆期,法官針對是否延長禁令進行訊問。案情部分,斑霸仍否認犯罪,柯旻豪僅認了賭博罪,否認加重詐欺,陳品銓僅對於量刑部分上訴,哽咽強調自己的無知斷送前程,希望法官能給予緩刑機會。
根據起訴,柯旻豪等人涉嫌自2022年12月起至2023年5月間止,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數10場賽事,其中有7場為達地下賭盤開出讓分或盤中受讓分多寡,藉此控制比分。
檢方認定,柯旻豪等人涉犯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之結夥3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以及刑法網路賭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等罪,依法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裕隆隊球員吳季穎等人於SBL第20屆賽季期間,控制球賽分數並詐取賭金之場次共6場,分別為2023年2月24日、4月8日、4月16日、4月22日、4月28日及4月30日。
單純賭博部分,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4月23日,吳季穎簽賭共12次,柯旻豪、顏聞佐各1次,李其恩共2次,黃品瑄共10次,邱廷昱共9次,張曉悌共5次,游舜翔8次。邱繼緯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2次。
分別依犯結夥三人以上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等罪,判柯旻豪處7年、斑霸5年2月、吳季穎2年、吳祐任4年10月、顏聞佐5年、邱忠博1年8月、陳品銓4年4月、黃鉉閔4年9月、李其恩1年8月、周暐宸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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