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輾斃判免賠…稱母已領700萬 律師曝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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輾斃判免賠…稱母已領700萬 律師曝真相
判決書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元」,家屬委任律師強調「與事實完全不符」。(圖/資料照)

一名18歲蔡姓女護校生於2025年6月,遭77歲賴姓拖吊車司機輾斃,由於賴翁案發後不久因病過世,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家屬轉向對拖吊車公司提起民事求償1200萬元。不過,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吊車公司免賠,引發外界關注。針對判決書記載「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等內容,家屬委任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於今(8)日發表3點聲明,強調相關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並已提起上訴。

判決書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元」,家屬委任律師強調「與事實完全不符」。(圖/資料照)
判決書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元」,家屬委任律師強調「與事實完全不符」。(圖/資料照)

家屬委任律師表示,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元」,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律師指出,台北地院今年3月31日及5月12日兩次言詞辯論庭的筆錄中,均未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已領700萬元」內容,原告及訴訟代理人也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表示不爭執該筆款項。

律師進一步引用《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指出,關於言詞辯論程序是否遵守,應以法庭筆錄作為依據;最高法院也曾作成相關裁定,認定當事人在庭上的主張與陳述均應以筆錄證明。因此,部分網路言論引用判決內容散布「已領700萬元」說法,與實際開庭紀錄不符。目前家屬已調閱法庭錄音光碟及筆錄,並依法提起上訴,希望更正判決錯誤。

18歲女護校生遭輾斃,肇事司機於案發不久後因病過世,家屬轉向拖吊車公司求償,一審判免賠。(圖/資料照)
18歲女護校生遭輾斃,肇事司機於案發不久後因病過世,家屬轉向拖吊車公司求償,一審判免賠。(圖/資料照)

針對外界質疑家屬訴訟過程拖延,律師也在聲明中駁斥,指出法院第一次言詞辯論時要求雙方於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家屬及律師早在4月17日便已遞狀提出相關事證及聲請調查證據,並有雙掛號回執可供證明。

律師強調,家屬均依照法院指定期限完成相關程序,已充分履行促進訴訟義務,並無任何故意延宕或逾期提出證據的情形。綜合而言,律師認為,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及程序指揮上均存在難以補正的瑕疵,不僅侵害原告訴訟基本權,也導致外界對家屬產生誤解,因此發表聲明澄清,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台北地方法院7日回應外界爭議,強調本案判決是依法律審查損害賠償要件,並非否定被害人的生命價值。至於家屬質疑判決書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元」與實際金額不符,北院表示,相關爭議涉及卷證資料取捨、雙方是否於原審程序中爭執及損害額扣除計算,由於家屬已依法提起上訴,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將由二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北院尊重審級救濟程序及上級審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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