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編輯林子薰/綜合報導

流浪動物「零撲殺」政策近日再度引發社會討論。有民眾日前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提案,建議檢討現行的零撲殺制度,恢復流浪犬貓「限期收容」及「人道安樂死」機制。提案截至今(8)日,已突破5000份附議門檻,後續將由農業部依規定於2個月內回應。
這項提案於6月26日上架,截至8日已累計達到5004人同意該政策,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主管機關須針對提案內容進行研議,並公開說明是否採納及後續處理方向,但並不代表政策或法規將立即調整。
提案質疑零撲殺導致生態混亂
提案指出,台灣自2017年全面實施流浪動物零撲殺政策後,雖然提升了動物保護理念,但在源頭絕育(TNVR)、棄養管理及流浪動物數量控制等方面仍面臨巨大挑戰,導致部分公立收容所長期超收,也增加地方政府收容與管理壓力。
提案人認為,遊蕩犬貓數量持續增加,不僅容易造成收容環境擁擠、疾病傳播及動物互咬的情況,也可能對石虎、穿山甲、山羌等本土野生動物造成威脅,因此建議重新檢討現行制度。
建議恢復限期收容 無人認領可安樂死
針對收容制度,提案主張恢復「限期收容」,建議將收容期限設定為12至30天,若公告期間無人認領或領養,並經動物保護人員及獸醫師專業評估後,可執行人道安樂死,使公立收容所回歸中途安置及媒合領養的主要功能。
此外,提案也建議建立分級處理制度,優先針對具高度攻擊性、罹患法定傳染病、重大疾病,或自石虎棲地等生態敏感區移除的流浪犬貓,採取相應管理措施,以兼顧公共安全與生態保育。
提議增訂「餵養即飼主」責任
除了收容制度外,提案也建議修法明確規範餵養責任,主張固定地點、固定頻率餵養流浪犬貓者,應在法律上視為實質飼主。若遭餵養的犬貓造成生態破壞、攻擊民眾或引發交通事故,餵養者須依法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希望藉此減少不負責任的餵養行為。
由於提案已達成附議門檻,農業部後續將依規定於2個月內提出正式回應,說明是否採納提案內容及後續規畫;至於零撲殺制度是否調整、相關法規是否修正,仍須由主管機關綜合評估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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