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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又強暴親戚!屏東惡男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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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又強暴親戚!屏東惡男判10年
潘男在砍傷女友的男性友人後逃逸,居然再性侵好心收留他的女親戚,行徑相當惡劣。(示意圖/AI生成)

 

潘男在砍傷女友的男性友人後逃逸,居然再性侵好心收留他的女親戚,行徑相當惡劣。(示意圖/AI生成)
潘男在砍傷女友的男性友人後逃逸,居然再性侵好心收留他的女親戚,行徑相當惡劣。(示意圖/AI生成)

 


屏東潘姓男子2026年1月間返家時,撞見女友正與一名男性友人飲酒,當場醋意一來與對方爭吵,過程中又衝進廚房取來菜刀一陣猛砍,導致男性友人肌腱重殘,事後為躲避警方追緝逃往女親戚家借宿,未料他竟恩將仇報,強行性侵好意收留他的女親戚,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潘男犯下重傷害及強制性交且惡性重大,依法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全案仍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在抓狂砍傷人隨即逃逸,最後求助女親戚,對方出於好意收留潘男借宿一晚,怎料潘男非但沒有反省,反而恩將仇報,不顧視屋內還有其他大人與小孩,在色心大起下侵犯女親戚,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往現場,當場將潘男逮捕歸案,訊後依重傷害、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潘男僅因細故便持刀傷人,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重傷;隨後又在逃亡期間,在親戚住宅中以暴力手段強制性交得逞,行徑相當惡劣、且惡性重大,應予嚴懲,法官日前審結,依涉犯重傷害罪及強制性交等罪嫌,判處潘男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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