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男子劉慶昇因販售自己的護照給對岸收購台灣護照的犯罪集團,見獲利豐厚,也跳下去擔任該集團在台聯繫窗口,協助國人販賣護照,台北地院今(7)日依《護照條例》買賣護照等罪判劉男應執行1年6月,共犯陳男判處1年,另5名同案被告各處6月。可上訴。
起訴指出,網路暱稱「K」的陸籍韋姓男子與陸籍魏姓女子,以及持愛爾蘭、新加坡護照的外國籍3名華人,在我國境外共組國際犯罪集團,蒐購我國護照。犯罪集團透過FACEBOOK(Meta)社團發文,吸引有意變賣台灣護照的賣家後,轉而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與賣家私下建立聯絡管道,先挑選臉型特徵接近的買家,編輯合成大頭照。
最後由「K」透過通訊軟體將合成照傳送給賣家,由賣家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辦護照;護照到手後,由組織成員交給買家,每本男性護照美金6000元、女性護照美金7000元,若有急件或特殊情事,可另再增加不等價額。
台籍劉姓男子與其郭姓女有因將護照賣給「K」,見獲利豐厚,也加入集團,擔任「K」在我國境內的代理人,主動為「K」尋覓賣家,並擔任聯繫窗口,指導、協助其他賣家申辦護照、代「K」收取賣家護照、代為支付價金,目前已查悉犯罪集團成功取得11本我國護照。
由於「K」在外國因持用劉男護照遭外國關務人員發覺,將「K」遣返並通知我國駐外單位;另「K」所屬集團中的陸籍魏姓女子因持用賣家申辦的護照欲以假身分入境我國時,因入出境資料異常而遭當場逮捕,後由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高雄市刑大等單位循線查知上情。
去年8月,北檢依買賣護照等罪,起訴劉慶昇等7人,境外共5名首腦均發布通緝。
延伸閱讀:
柯文哲抗告意願低?期限倒數6天 律師團書狀已擬好今「律見勸說」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