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土城分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今(15)日上午都遭到搜索。台北地檢署證實,警政署督察室自檢發掘情資後,報請北檢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檢察官15日指揮警政署督察室、新北市警局偵辦黃姓被告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黃姓等8人的住居所及服務單位辦公位置,共19處所,預計深夜移送北檢複訊。
據了解,檢警共帶回8人,有2人是證人,另6人為被告,且其中3名被告是警職,其餘則是被告的配偶及親友。該3名警察分別為土城分局偵查隊黃姓偵查隊長,以及刑事局二大一張姓、伍姓偵查正,檢警也查扣相關證物。
警界傳出,涉案的6人疑買賣泰達幣,捲入洗錢案,但北檢並未多做評論。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