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新埔站今(28)天凌晨捷運收班前,有男子搭乘列車時,突然亮出30公分手鋸,車廂內乘客發現後嚇壞趕緊報警,警方在男子下車時攔截逮人,男子供稱手鋸是因他從事裝潢工作下班要順便帶回家所以才會帶著搭乘捷運,全案警方將依大眾捷運法開罰,最高可處100萬元。

警方指出,張姓男子今天凌晨12時許搭乘北捷抵達新埔捷運站時,有民眾發現他外套口袋藏有手鋸,擔心發生危險立刻通報警員到場,警方到場時,張男並無抵抗,表示因為從事裝潢工作,回家順手將工具插在口袋中,因為覺得車廂悶熱才在脫外套時意外露出。
警方表示,張男雖無攻擊意圖,但因攜帶危險物品上車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1條,因此後續將依第1項第1款「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內」,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將移送主管機關裁處。

警方指出,張姓男子今天凌晨12時許搭乘北捷抵達新埔捷運站時,有民眾發現他外套口袋藏有手鋸,擔心發生危險立刻通報警員到場,警方到場時,張男並無抵抗,表示因為從事裝潢工作,回家順手將工具插在口袋中,因為覺得車廂悶熱才在脫外套時意外露出。
警方表示,張男雖無攻擊意圖,但因攜帶危險物品上車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1條,因此後續將依第1項第1款「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內」,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將移送主管機關裁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