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2024年4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34歲的蘇姓大貨車駕駛,開車行經五權路與柳川東路4段路口時,因來不及通過且後方又停滿車輛,於是他便停在斑馬線(行人穿越道)上等紅燈,而就在此時,陳辜姓婦人原本要走斑馬線,但看到蘇男車後,選擇繞到蘇男車前方通行,沒想到綠燈時蘇男沒注意,直接撞上陳辜姓婦人,造成對方搶命4天後不治,台中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判處蘇男1年徒刑,可上訴。

回顧案情,事發於2024年4月25日,蘇男開著大貨車沿五權路由五常街往太平路方向行駛,7時49分蘇男行經五權路與柳川東路4段路口,他明知斑馬線不得臨時停車,但因為來不及通過,加上後方已無停車空間,結果蘇男直接停在斑馬線上等紅燈,不讓行人優先通行。

而陳辜姓婦人原本要沿斑馬線由北往南方向行走,但因為蘇男的車完全占用阻斷,於是就從蘇男車子前方繞過去通行,此時路口號誌正好變成綠燈,蘇男沒注意便起步,結果撞上陳辜姓婦人,造成她雙側血胸、多處肋骨骨折、骨盆骨折、左小腿開放性複雜型骨折、左大腿併軀幹大面積撕裂傷,即便火速送醫,陳辜姓婦人無奈於2024年4月29日上午10時54分死亡。
台中地院一審時,蘇男均坦承不諱,法官勘驗監視器、驗屍報告後,認定蘇男違規過失行為,與陳辜姓婦人身亡有相當因果關係,考量他無前科,素行良好,要養2名小孩,但陳辜姓婦人家屬希望從重量刑等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判處蘇男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情,事發於2024年4月25日,蘇男開著大貨車沿五權路由五常街往太平路方向行駛,7時49分蘇男行經五權路與柳川東路4段路口,他明知斑馬線不得臨時停車,但因為來不及通過,加上後方已無停車空間,結果蘇男直接停在斑馬線上等紅燈,不讓行人優先通行。

而陳辜姓婦人原本要沿斑馬線由北往南方向行走,但因為蘇男的車完全占用阻斷,於是就從蘇男車子前方繞過去通行,此時路口號誌正好變成綠燈,蘇男沒注意便起步,結果撞上陳辜姓婦人,造成她雙側血胸、多處肋骨骨折、骨盆骨折、左小腿開放性複雜型骨折、左大腿併軀幹大面積撕裂傷,即便火速送醫,陳辜姓婦人無奈於2024年4月29日上午10時54分死亡。
台中地院一審時,蘇男均坦承不諱,法官勘驗監視器、驗屍報告後,認定蘇男違規過失行為,與陳辜姓婦人身亡有相當因果關係,考量他無前科,素行良好,要養2名小孩,但陳辜姓婦人家屬希望從重量刑等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判處蘇男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