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 22:45 臺北時間

北捷偷拍高中妹裙底!男「被問1話」狂發抖結巴 下場曝光

mm-logo
一名郭姓男子2023年10月間在北捷中山站綠線,看見高中妹小雲(化名)穿短裙搭手扶梯,竟起色心拿手機偷拍裙底風光,碰到女方大腿被察覺,並報警處理。警方同年12月持票搜索郭男住處,沒有扣得相關影像;檢方偵後仍依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上週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處7月徒刑,扣案 IPhone 13 Pro MAX 沒收。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10月22日下午5時許,郭男在北捷中山站看見小雲穿短裙搭手扶梯,基於犯意用手機開錄影功能往裙底拍,過程碰觸到女方大腿發現而報案;警於同年12月19日持票搜索郭男住處,並未扣得相關影像。

案經起訴,小雲證稱,事發當時她手提倉鼠籠,男友站在前方,被對方碰到大腿回頭看,一開始覺得他手機角度很怪,看到手機是錄影畫面,才驚覺被偷拍。小雲說,一開始只敢跟男友說,男友和同行另位友人衝去找到郭男,對方有秀手機畫面,但不敢開「最近刪除」的資料夾,「手一直在抖,說話也在結巴」,男友回來後決定報警。

小雲男友證稱,當下要求郭男開「最近刪除」資料夾供檢視時,他情緒變得激動不給看,全身發抖又說話結巴。



郭男坦承當時在場,但否認犯行辯稱,他在站姿正常,不可能拍到裙底,如果被發現也要迅速離場,不會讓人追到,當天下午中山站人潮多,偷拍風險高,「就算要偷拍也會選擇用右手拿手機,因為這樣隱密性高很多」。

法官仔細勘驗中山站「手扶梯監視器」影像檔,發現當天郭男在與小雲等人搭乘手扶梯時低頭,雙手交叉垂放在外套下緣,用左手斜握手機鏡頭朝上,直到小雲轉頭查看,郭男才把手機鏡頭轉向自己。

法官認為,就各種角度監視器畫面,足證郭男用手機碰到對方大腿,被告抗辯拿手機方式正常、沒有意圖偷拍云云,顯然只是卸責說法。

法官指出,扣案手機經鑑識還原後發現「9月27日1709偷拍裙底(松山)」影像檔,查詢郭男悠遊卡,2023年9月27日有進北捷松山站;另2023年8月底下午,郭男在捷運西門站偷拍裙底,台北地院依無故錄他人性影像罪處5月徒刑確定,綜上等情狀,顯見被告對裙底風光有特殊性癖。



法官認為,郭男本件犯案手法雷同,還辯稱人潮很多偷拍風險高,所以就不會犯行?這種說法純屬無稽;另辯稱當下會迅速逃離現場,更不會給對方查看手機,又不給看「最近刪除」,還稱小雲應該當場大叫等語,辯詞只是單方面臆測,難以採認。

法官審酌,郭男前有另案被查獲,毫不悔過又再犯本件,對小雲造成心理創傷,衡量他否認犯行也不賠償,自稱大學畢業、無業、之前月收3萬等情狀,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處7月徒刑,扣案手機沒收。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延伸閱讀:

日本搭機突廣播!台男被揪出「行李放1電子產品」傻了:不能託運

政府發3津貼!「近4萬元現金入帳」 月底前16筆接力發

全聯1款「老牌洗碗精」便宜好用 內行教1招:去油力超強

【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更新時間|2026.04.02 20:58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