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楊姓男子2013年10月與王姓女子結婚,平日楊男從事大夜班賺錢養家,只是他與妻子於2024年感情生變,起因為楊男女兒告知「媽媽常跟陌生男子聊天到深夜、互傳訊息」,驚覺有異的楊男隨後抓包王女跟林姓男子的偷情對話,憤而離婚並提告求償80萬,只是台中地院審酌一切證據後,法官認定林男不知道王女已婚事實,加上楊男離婚時,已同意拋棄損害賠償求償權,因此判2人免賠,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楊男跟王女於2013年10月6日結婚,楊男工作多為大夜班時段,但2024年7月中旬,楊男女兒卻告知,「媽媽常跟陌生男子聊天到深夜、互傳訊息」,7月下旬楊男就看到王女與林男有許多曖昧訊息及性暗示文字。
後續經楊男質問,王女坦承外遇並答應跟林男分手,結果2024年7月28日,楊男仍發現2人依舊在下班後約會,並有牽手、摟抱、親吻舉動,同年8月14日還去汽車旅館休息3小時,心碎的楊男先是跟王女離婚,並向2人提告求償80萬。
而台中地院一審過程,林男喊冤辯稱,與王女交往期間,對方都營造單身、已離婚人設,否認侵犯楊男配偶權,至於王女則主張,楊男在2024年11月離婚時,同意拋棄損害賠償求償權,無權要求80萬。
經法官審酌相關對話紀錄後認定,林男確實不知道王女仍未離婚,採信他的證詞,加上楊男也確實拋棄損害賠償求償權,最終駁回楊男聲請,判王女與林男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楊男跟王女於2013年10月6日結婚,楊男工作多為大夜班時段,但2024年7月中旬,楊男女兒卻告知,「媽媽常跟陌生男子聊天到深夜、互傳訊息」,7月下旬楊男就看到王女與林男有許多曖昧訊息及性暗示文字。
後續經楊男質問,王女坦承外遇並答應跟林男分手,結果2024年7月28日,楊男仍發現2人依舊在下班後約會,並有牽手、摟抱、親吻舉動,同年8月14日還去汽車旅館休息3小時,心碎的楊男先是跟王女離婚,並向2人提告求償80萬。
而台中地院一審過程,林男喊冤辯稱,與王女交往期間,對方都營造單身、已離婚人設,否認侵犯楊男配偶權,至於王女則主張,楊男在2024年11月離婚時,同意拋棄損害賠償求償權,無權要求80萬。
經法官審酌相關對話紀錄後認定,林男確實不知道王女仍未離婚,採信他的證詞,加上楊男也確實拋棄損害賠償求償權,最終駁回楊男聲請,判王女與林男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