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南向70公里(桃園楊梅路段),在昨(19)日晚間8時許,一名23歲范姓男子騎乘大型重型機車誤闖國道,被巡邏員警攔查不停,從70公里一路騎到118公里(造橋地磅)才乖乖停靠路肩,不過在警方攔查過程中、范男衝撞員警抵抗,造成1名員警擦挫傷,除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違規,最高可開罰19萬6800元、吊扣牌照6個月之外,也依涉嫌妨礙公務及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國道警方說明,昨日晚間20時45分,范男騎乘大型重型機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70公里處時,誤闖國道沿途行駛內、中、外側車道及路肩,沒有想到經巡邏員警攔查不停,還繼續往前行駛,一直到118公里(造橋地磅)才順利將人、車攔停於路肩處。

不過,因為警方在攔查過程中,范男抵抗造成1名員警擦挫傷,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遮蔽號牌、第43條1項1款危險駕車、第61條1項3款衝撞員警致受傷、第92條第7項大型重機行駛未經公告允許的路段製單舉發違規,最高可開罰19萬6800元、吊扣牌照6個月。
另外,經檢測范男酒測值為0,除了製單舉發違規外,也將范男依涉嫌妨礙公務及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用路人,勿騎乘機車上國道,避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若發現有機車違規行駛國道,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110或高速公路「1968警政報案」通報,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
國道警方說明,昨日晚間20時45分,范男騎乘大型重型機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70公里處時,誤闖國道沿途行駛內、中、外側車道及路肩,沒有想到經巡邏員警攔查不停,還繼續往前行駛,一直到118公里(造橋地磅)才順利將人、車攔停於路肩處。

不過,因為警方在攔查過程中,范男抵抗造成1名員警擦挫傷,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遮蔽號牌、第43條1項1款危險駕車、第61條1項3款衝撞員警致受傷、第92條第7項大型重機行駛未經公告允許的路段製單舉發違規,最高可開罰19萬6800元、吊扣牌照6個月。
另外,經檢測范男酒測值為0,除了製單舉發違規外,也將范男依涉嫌妨礙公務及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用路人,勿騎乘機車上國道,避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若發現有機車違規行駛國道,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110或高速公路「1968警政報案」通報,確保國道行車秩序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