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16.10.26 15:35 臺北時間

鎖定8案回國即傳 北檢全面偵辦馬英九

鎖定8案回國即傳 北檢全面偵辦馬英九
台北地方法院訂於11月8日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到案後,手上握有馬英九8大案的台北地檢署,經過連月來縝密蒐證,也將於馬英九出訪馬來西亞及美國行程結束後,針對極可能構成犯罪的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傳喚馬英九到案說明,為全面偵辦馬案揭開序幕。
馬英九所涉司法案件,幾乎都在台北地檢署,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已為偵辦馬案揭開序曲。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到處趴趴走,一下騎單車,一會兒又登玉山,下個月中還應邀到馬來西亞及美國訪問,看似一派輕鬆,但他的官司麻煩才正要開始,很可能步上阿扁後塵!

下月出庭 查馬第一槍

柯建銘(圖)否認關說,怒告馬英九涉嫌教唆黃世銘洩密,案件分別在北檢及北院偵審中。
首先是三年前震撼政壇的馬王政爭,引發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當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曾向台北地院自訴控告馬英九涉犯洩密及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最重可處3年徒刑,台北地院已發出傳票,要求馬英九下月8日出庭,這也是馬英九卸下元首職務後,首度以被告身分到法院開庭。
北院25日已先傳訊黃世銘,面對法院動作頻頻,馬英九好像沒有感受到壓力,並未影響出國行程,但馬英九殊不知,足以讓他寢食難安、擁有主動偵查權的台北地檢署,最近在新任檢察長邢泰釗指示下,已針對他悄悄全面啟動偵辦,其中北院退併辦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案部分,日前北檢已密集調卷分析,計畫在馬英九出訪回國後傳訊,為檢方查辦馬案鳴第一槍。
此案是馬英九遭控聽取黃世銘報告偵查祕密後,指示黃再向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涉嫌教唆洩密,依照偵查實務,原本北檢應全力偵辦,但前任檢察長蔡碧玉卻罕見地把案件併到北院,選擇消極的處理方式,與柯建銘原自訴案件一同審理。北院經過審理,認為此部分與自訴案屬不同犯罪行為,退回北檢續行偵辦。

特偵結案 北檢再啟辦

馬英九涉嫌重大的關鍵在於,黃世銘在高院審理時透露,原本不想向江宜樺報告案情,是奉馬總統之命,才在2013年9月4日向江宜樺說明調查內容。由於黃世銘所涉洩密已遭法院判刑確定,他的筆錄如今成了指控馬英九罪行最重要證據。
大巨蛋案風波不斷,連台北市廉政委員會也指控,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嫌圖利遠雄集團。
除了洩密案重啟爐灶外,北檢目前手中還有馬英九所涉其他7大案,包括大巨蛋案及富邦併台北銀行案等,但這些案件均在原本該專打老虎的特偵組手中給簽結了,不得不讓綠營質疑馬英九任內提名的檢察總長顏大和所領導的特偵組,是否辦綠不辦藍。這也是為什麼當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最新移送的大巨蛋案及台北銀行前副理黃玉炎提出新證據指控馬英九時,會讓特偵組結掉的案件,因出現新事實、新證據,才能在北檢手裡死灰復燃。
北檢此次重啟偵查,最引人矚目的是,檢察長邢泰釗將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指分給承辦兆豐案、成功聲押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他是邢泰釗一手新成立的肅貪機動組、吉組的主任檢察官,吉組的另名檢察官梁光宗在擔任公訴檢察官時,就是負責論告黃世銘洩密案,火力四射,讓辯才無礙的黃世銘難以招架,可見吉組成員是經過精挑細選組成。

吉組主導 即將大開鍘

吉組號稱北檢特偵組,領軍的主任周士榆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馬英九對他也不陌生,因為周早期曾加入高檢署查黑中心(特偵組前身),與檢察官侯寬仁聯手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最後還起訴馬。
北檢吉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專辦大案,曾是查黑中心成員,現今扛起辦馬重責大任。(聯合知識庫)
3個多月前,接下向有天下第一檢之稱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借重周士榆的辦案能力,取名為吉組除有「吉祥如意、國泰民安」寓意,也暗喻如同清代曾國藩的常勝軍「吉」字營,驍勇善戰,第一戰的兆豐案已打響名號,下一步瞄準馬英九,司法開鍘大戲即將上演。
雖然馬英九極可能宣稱,黃世銘當時向他報告案情時已提到案件調查完畢,沒有洩密問題,不過,馬英九是法學教授出身,曾擔任法務部長,明知案件調查完畢與對外偵結公告是兩回事,況且刑事案件有偵查不公開原則,加上特偵組尚未偵結關說案,檢方根本沒對外宣布結案,總統每天掌握重大新聞、輿情回報及國安日報,豈有不知關說案仍未偵結之理,片面要求檢察總長向行政院長報告偵查中個案,不但干預司法,也明顯觸犯刑責。

無關職權 難避洩密罪

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上任3個多月,連辦兆豐、樂陞及中信 金洩密炒股等多起金融弊案,下一步瞄準馬英九開鍘。
法界人士分析,馬英九這回恐難逃法網,因為根據高院判決黃世銘有罪的見解,雖然黃世銘口口聲聲說關說案牽涉到立法院長,他向總統報告的是行政不法資料,而非刑事偵查內容,自認具有公益性,不過,總統職權與司法偵查毫無關係,總統既不是總長的上級長官,黃世銘也沒有向馬英九報告的義務。
而且黃世銘提供給馬英九的專案報告內容,不但附上柯建銘等人的監聽譯文,將偵辦中的對話內容外洩,還附上特偵組未來的偵辦方向,提到準備約談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
最關鍵的是,黃世銘在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宣布結案之前,早一步到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案情,偏偏這個案件當時仍在偵辦階段,法院因此認定黃世銘違法。
馬英九連帶也難以置身事外,因為高院審理黃世銘案時,法官認為馬英九向江宜樺等人轉述相關的偵查機密,也有洩密嫌疑,法院還引述最高法院判決指出,公務人員有絕對保守國家祕密義務,不能再二手向他人傳播,就算退休也一樣,馬英九後來要求黃世銘再進官邸及向江宜樺報告案情的行為,恐已觸犯一次洩密、二次教唆洩密罪共三次犯罪行為,犯行明確。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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