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2.05 15:28 臺北時間

拿體液灌陰道結果懷孕 法官問醫師「甘安捏」判人夫敗訴

吳男在收到台東戶政事務所的戶籍登記通知後才發現前妻懷了別人的種。(翻攝畫面)
吳男在收到台東戶政事務所的戶籍登記通知後才發現前妻懷了別人的種。(翻攝畫面)
台東一名吳姓男子和妻子李女離婚後,前妻李女離婚不到9個月就產下一子,並向吳男說是「他的種」結果DNA鑑定出來根本是另外一名林姓男子與前妻的小孩,懷疑時間點重疊的吳男,憤而提告李女與林男侵害配偶權,結果前妻說她是拿「針筒裝精液注射」到陰道才懷孕,跟林男完全沒有性行為,當庭讓法官與醫師掀起論戰。
吳男指出,他跟李女結婚十多年,一直到2019年的12月雙方才離婚,離婚後沒多久,李女又突然用LINE跟他表示「我生下一名男嬰」而且經婚生推定是他的小孩,結果親子鑑定結果證實他與新生兒毫無血緣關係,透過推算與調查,吳男認為前妻應該是107年12月離婚前跟一名林男有染。
但是李女完全駁斥這樣的說法,她強調自己是早在107年12月調解離婚後,非常確定自己沒有婚姻身分下,才拿一個不知名男子的精液「灌到針筒」當中,然後再往自己的陰道拼命注射才懷孕,在還有婚姻身分時,完全沒有跟孩子的父親林男合意性交過。
法官審理時,傳喚為李女產檢及生產的醫師作證,並當庭問婦產科醫生說「正常人有辦法透過針筒方式注射精液到陰道因此受孕?」結果醫生說「只要精液在陰道就有可能,不管用什麼方式」竟間接證實李女說法成立,加上吳男拿不出有利證據,因此判決吳男敗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