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提告主張,妻子婚後多次外遇、丟下2名子女不顧,經委託徵信業者調查,才發現妻子與小王於2022年5月3日到花東偷情出遊4天3夜,更發現小王曾在妻子臉書PO文下留言「我足足洗了3小時…真是做足了前戲阿」,並找到一張住宿發票,妻子則坦然承認與小王偷情,甚至還表示「已經懷孕不想拿掉」,希望趕緊離婚。
然而李男簽字後5天,妻子就迅速與小王辦理結婚,讓李男氣憤得提告2人求償50萬損害賠償。妻子則主張與李姓老公因不合已分居4年,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就算她與其他人親近、也不會構成老公的精神損害,並稱商旅或飯店都是她獨自入住,因近期她忙著搬家,黃男是搬家公司員工,她沒空時請黃幫忙代簽入住資料,黃男則回到貨車上休息,2人並未發生親密關係;且自己有婦產科的紀錄可證明她未懷孕。
對此,法官檢視王姓妻子外宿紀錄後,認為兩人確實同住,且王妻還大剌剌在臉書PO出與小王出遊的合照,加上李姓老公錄下妻子坦承有性行為的自白,認為妻子的供稱均是牽強無理的辯詞,與小王共同侵害配偶權事實明確,最終判王妻與小王需連帶賠償25萬元給李姓老公,全案還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