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6 06:30 臺北時間

藍白濫修財劃法是把國庫當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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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濫修財劃法是把國庫當空白支票
新修財劃法看似是在替地方爭取財源,但從財政監理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制度設計卻創造出一張前所未有的空白支票。圖片由鏡周刊提供

楊聰榮/台中科技大學會計資訊系兼任教師,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2025年十一月,國民黨與民眾黨再度聯手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這一次的修正再度大幅提高中央對地方的挹注金額,導致中央政府明年需要舉債5600億來因應。不論是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及計畫型補助款,總額都標榜創下新高,就算地方地府各項建設執行不佳,地方未來每一年收到的中央補助不能比前年更少,看似是在替地方爭取財源,但從財政監理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制度設計卻創造出一張前所未有的空白支票。

公共財政的基本原則是預算必須附帶計劃。任何一筆公帑必須清楚對應到特定的政策目標,並接受可量化的成效檢驗。這一次修法卻把焦點全部放在金額的增加,只要求中央今後必須給地方比過去更多的錢,卻沒有要求地方提出相應的治理計劃,也沒有設定最低的使用標準或投資方向。例如交通建設是否優先,基礎教育是否需要改善,社會福利支出是否應與人口結構連動,地方是否需提升自籌財源比例,這些都完全不在修法規範之內。結果就是錢一定會發出去,至於錢要做什麼,完全沒有明確指引。

地方政府在新的財劃法下可能發生兩種情況。其一是把新增財源投入短線政治支出,例如造勢式補助或選區型工程,這些項目通常經費高、效益不明,也最容易流於政治分配。其二是把款項挪用到本來就該由地方自籌的支出,導致地方財政紀律進一步鬆動,長期形成對中央補助的依賴。這對地方治理是一種傷害,對中央財政更是一種負擔,因為中央的投資彈性因此被削弱,也不利整體國家發展。

民眾黨長期強調財政紀律與效率,主張預算應與政策結果綁定,也主張政府任何支出都要有明確目標。這一次卻支持一個「金額掛保證、計劃不用交代」的制度,等同放棄自己最核心的價值。如果這種做法是合理的,那麼任何增加經費不問效能的政策都可以合理化,甚至再也不需要費心設計公共政策,只要把錢發給地方就能宣稱改革成功。這不僅違背民眾黨過去強調的財政透明,也削弱所有政黨本應共同維護的預算紀律。

觀察其他國家成熟的財政制度,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普遍伴隨明確的事權劃分、績效指標與稽核機制。歐盟的結構基金有KPI,美國的聯邦補助款有專案審查,日本的地方創生資金有三年以上的計劃報告。這些制度最大的共同點是「給錢之前要先看計劃,執行之後要負責成果」,不會發生只規定錢要比去年多,卻不問錢要去哪裡的情況。此次修法在國際比較之下顯得格外粗糙。

在野黨的暴衝修法,讓台灣未來的財政缺口被推向更危險的位置。新的財劃法短期內看起來讓地方政府獲得更多資源,但欠缺使用規範也意味著地方的治理品質與政策效能更加難以追蹤,中央更難進行總體規劃。這是一種以資源堆滿帳面、卻不改善治理能力的假繁榮。

此外,中央已經負責任地提出行政院版本的財劃法送至立法院,有望改善二度惡修財劃法的種種問題,可以維持中央地方夥伴關係、兼顧到全國所有縣市均衡發展,但在野黨卻技術阻擋不予審查,現在還躺在程序委員會,連交付委員會實質討論的機會都沒有,令人氣憤。

真正的改革應該是把「錢要花在哪裡」與「地方必須提出什麼樣的計劃」納入法制,而不是僅僅承諾金額提高。預算是政策的工具,不是分配政治利益的籌碼。這一次的修正讓地方拿到更多錢,卻沒有讓政策變得更好,也沒有讓治理更透明,反而走出了財政紀律的反方向。台灣需要的是能提升治理能力的財政制度,而不是一張誰都能自由使用的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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