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3 12:16 臺北時間

他邀妹子拍大尺度片!騙「5分有反應」給5萬 判決曝

mm-logo

出門在外要小心安全!一名郭姓男子在西門町向女子謊稱要拍大尺度影片,在公廁內發生關係,沒想到事後還多次聯繫女子,總共騙走她超過50萬元,最後也沒給女子報酬。對此,法院判決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2025年3月13日,最高法院駁回郭男的上訴,維持原判,確認其強制性交罪成立。該案件發生在2022年3月2日,郭男謊稱自己是成人網站的主持人,要找女生拍攝大尺度影片,只要對方能讓他在5分鐘內有反應,就可以獲得5萬元獎金。

只要對方能讓他在5分鐘內有反應,就可以獲得5萬元獎金。(示意圖/東森新聞)
只要對方能讓他在5分鐘內有反應,就可以獲得5萬元獎金。(示意圖/東森新聞)

郭男當時強調不會碰到A女,也會打馬賽克才上傳影片,於是他找到一名女性(以下稱A女)與自己前往某公廁,郭男當時進入公廁後,立刻架設手機並威脅受害人說:「你不脫衣服我要怎麼有生理反應」、「你光用手摸我怎麼會有生理反應」、「都已經到這邊了,就趕快拍完」。受害人當時未能察覺其意圖,最終被迫同意,並在郭男的要求下拍攝了整個過程。

郭男當時進入公廁後,立刻架設手機並威脅受害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郭男當時進入公廁後,立刻架設手機並威脅受害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值得注意的是,郭男的手機在過程中因為沒電無法繼續拍攝,於是他要求A女將手機交給他,並用A女的手機繼續錄影過程。該段影片成為日後證據之一,對案件判決有關鍵影響。

法院一審認為,2人在事發後還約出去吃飯,認為性侵部分並未違反A女意願,判決無罪,依照詐欺、恐嚇等罪,判刑1年5月;二審則認為確實違反A女意願,構成強制性交罪,還以虛構情節向A女索要金錢,加重改判有期徒刑5年8月與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郭男上訴,認為其上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判決,確定其犯罪事實。

最高法院駁回郭男上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最高法院駁回郭男上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資料,民眾出門在外應保護自己的安全,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只要「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為,都算是性侵害,就算是兩情相悅,但有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曾宣導,如何減低性侵害發生的可能,包括在家中外出時留一盞燈;回家進門前,預先準備好鑰匙;避免出入偏僻的地點;改變固定的作息時間或方式,使人不易預知你的行為而加害於你;勿讓陌生人進入家中等等。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觸犯法將以刑法235條中的散布猥褻罪,非自願遭散布之成人性影像已有刑法319-3條專法、兒少性影像遭散布則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作為規範,提醒民眾避免違法


【往下看更多】
科技副總是小王!董娘嗨喊:給我看你的卡辣姆久
人妻減肥精油推拿遭性侵 中醫推拿師喊:以後不用錢
2寶爸凍未條!KTV撿屍醉女「扛摩鐵性侵」 下場曝

【今日最熱門】
中職/李珠珢今首度亮相!多家媒體擠爆記者會現場
川普就是要打崩美股!前政府基金操盤手揭入場時機:台積電「這價位」可布局
家寧黑料+1!兵變男友劈腿Andy 前團員忍10年爆料了
更新時間|2026.04.03 00:05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