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造成5死30多人輕重傷,如今台中地檢署認定這是施工不慎釀災,將新光三越百貨人員與承包商等10人轉列過失致死等三罪被告,各依10萬至60萬不等交保候傳。
2月13日,這一幕震碎不少家庭,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施工疏失釀成氣爆,造成5死30多人輕重傷。事發至今近2個月,台中地檢署多次傳喚相關人到案釐清,加上台中消防局火調報告出爐。如今,檢方傳喚11人到案,包括承攬裝潢拆除工程的新光三越百貨業者人員共5人,另外還有總承包商、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施工人員等等。
複訊後,其中10人正式轉列過失致死等罪被告,另一人則是證人身分,百貨人員分別以30萬至60萬不等交保,而總包商30萬交保,其餘依10萬到15萬不等交保,10名被告交保候傳,全都限制出境出海。檢方指出,綜合現階段調查所得事證,專案小組初步認定,本案疑似因為施工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洩蓄積,遇到電動工具作動的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
10名被告涉犯刑法的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準失火等罪,檢方強調,將持續進行偵查,緊密調查取證,要完整釐清責任歸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