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首購族賴小姐,4年前花700萬元購買北屯區預售2房新屋,今年3月交屋,她透過代銷介紹一間裝潢公司,雙方簽訂41萬5千元的室內裝潢,原訂4月底完工,賴小姐付了兩期工程款21萬後,控訴業者卻只做一半就失聯,留下滿地的保護墊,賴小姐跟先生只能在外面花錢租屋,另外再找工班繼續施工,為了討回21萬,她已報案提告。
房門一開滿地保護地墊,應該藏好的電線都被拉出,牆面除了記號還有凹陷,讓首購族賴小姐看了心好累,因為她在4年前花700萬,買台中北屯的2房預售屋,只裝潢到一半工程就停擺了。
屋主賴小姐:「要進系統櫃的時候就是很難聯繫上,就當然很心急啊,因為前面我已經先付了21萬多的工程款了,但是他只做了木作窗簾盒,冷氣保管跟電線幫我拉出來,他那時候是跟我講說妳一定要付款,付到20幾萬系統櫃才可以幫我下訂。」
賴小姐當初透過房仲認識這間裝修業者,預計以45萬完成,木作系統櫃,水電玻璃等精裝修工程,原定今年4月底要完工,交了兩期工程款共21萬後,整個工程就卡在鋪保護地墊,今年6月甚至聯絡不上對方,讓賴小姐焦急到警局報案聯繫上對方卻得到這回答。
屋主賴小姐:「跟我講說小姐我不想做妳的裝潢,他說我板材出給你,然後你自己去找師傅,做後續的動作,9月吧他開兩個方案給我,第二個就是不要板材沒關係,但是也不會退給我任何錢。」賴小姐無言又無奈,21萬拿不回來新家還不能住,現在只能繼續當租屋族,額外支出5個月,總共6萬元的房租,整體損失高達30萬元。
屋主賴小姐:「每個月都還要再花1萬5的房租,本來想說可以很快開心入住,既然我們2個沒辦法達成共識,那你願不願意出席消基會那天的調解,他也說請問我們是,哪裡沒有共識,而且他還說反正他也要告我。」
記者vs.遭控裝潢業者:「轉接語音信箱,嘟聲後開始計費。」致電業者沒接聽,無法取得回應,整個事件就像是羅生門,賴小姐只好找其他工班接手後續裝潢,現在雙方互告對簿公堂,有其他室內設計師就建議,如果廠商惡意拖延或失聯,可依合約違約條款求償,住宅消保會也強調屋主可自行蒐證提起訴訟,政府如果能推動『住保履約』專戶制度,讓裝修款項由銀行信託管理,就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