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日前喝了3瓶啤酒開車上路,但他不滿接受酒測時被要求吹兩次,第一次數值0.18,員警告訴他這只是測試,結果吹第二次,數值0.25,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對此,桃園分局回應,因為第一次測試沒有歸零,員警發現之後立即中止,重新歸零測試。
警方vs.酒駕男子:「你是不是有喝,旁邊停一下,你有喝酒喔,(一點點,一點點),先下車,(好)。」
開車開到一半,被員警敲窗,要求臨停受檢,結果被抓包酒駕。駕駛控訴執法過程有瑕疵,為什麼酒測要吹兩次?
酒駕男子:「說這(第一次)只是測試,那我們再吹第二次,第二次當一達標的時候,兩個警察的反應,就覺得他們好像Bingo那種感覺。」
事發當天,駕駛在新北市三峽喝了3瓶啤酒後開車上路,打開車窗抽菸,被警方盯上。第一次酒測器顯示0.18,員警卻要他再吹一次,變成0.25,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控警程序有瑕疵男子:「我當然知道喝酒不能開車,警察抓這個都有他們的業績,甚至是獎金、嘉獎之類的,就覺得這樣子是好的嗎?」
面對當事人指控,警方提供密錄器,還原當時狀況。警方:「沒關係啦,給你喝水,漱口漱口而已。」
第一次吹,發現有狀況。警方vs.酒駕男子:「來來來,欸等一下喔,沒按啦,(沒有啦),我們程序這個要先歸零,啊沒有歸零,(剛有歸零了啊),沒有歸零,這數字就疊上去了。」
桃園分局表示,因為當下員警沒把酒測器歸零,就對民眾實施酒測,酒測器顯示的0.18是上一位受測民眾的數值,發現的第一時間立刻中止測試,並向當事人說明,換了新吹嘴,重新歸零測試。
員警:「麻煩你配合我們做一下酒精濃度的測試檢定。」
按照警政署規定,酒測只能夠吹一次,無論數值有沒有超過標準,都不得二次檢測,除非因為儀器異常,或者是受測者不符合流程,導致失敗。還是提醒民眾,黃湯下肚本來就不能開車騎車,駕駛心存僥倖,這下也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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