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因擔心媽媽被詐騙,2度跟蹤她至汽車旅館,最後甚至報警求助,沒想到卻在警方到場後,意外得知了媽媽竟與小王發生婚外情。他的父親在知曉妻子出軌後,憤而訴請離婚,並對小王提告,後續台南地院審理,認為小王侵害了人夫的配偶權,判他須賠償40萬元。
人夫得知妻子外遇 憤而提告小王
根據判決書,這對老夫妻於1977、1978年左右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丈夫指控,小王從2021年起,就介入他與妻子的婚姻,他的手上還握有大量曖昧對話、訊息。丈夫還提出妻子與小王在今(2025)年1月、3月一同前往汽車旅館,令他不堪其擾,飽受極大精神壓力,因此憤而向小王提告並要求51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小王辯稱「只是聊天」 兒子作證反駁
對此,小王在庭上辯稱,今年1月並未與人妻前往汽車旅館,3月雖曾同行,但只是為了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聊天,並強調雙方不存在任何不當關係。不過,老夫妻的兒子出庭作證,直接反駁小王的說法。
LINE對話與汽車旅館行蹤 成關鍵證據
老夫妻的兒子指出,因擔心媽媽遭到詐騙,他曾在去(2024)年12月及今年3月兩度跟蹤她,也親眼看到媽媽上了小王的轎車並駛入汽車旅館,擔心媽媽受騙才會報警求助。後續經警方臨檢,警方向他吐露事實,這才讓兒子驚覺,媽媽是在「私約小王」,並非是遭人詐騙。
事件曝光後,人妻也向丈夫、兒子坦承實情,並主動提供與小王的LINE對話紀錄,供父親留存佐證,2人隨後於今年3月25日離婚,一起攜手走過將近半世紀的婚姻關係,也隨之劃下句點。
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 判賠40萬元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兒子身為人子,沒有必要為了偏袒父親而捏造母親外遇的情節,更不可能冒著偽證風險,導致父母近50年的婚姻破裂;加上他與被告素無恩怨,證詞具高度可信性。針對小王所稱「只是聊天」的說法,法官指出,他與人妻在夜間前往具高度私密性的汽車旅館,依一般社會觀感,已明顯超出普通朋友交往範圍。
經當庭勘驗兒子手機後,也確認LINE帳號與頭像與人夫提出的證據一致,足認侵害配偶權事實成立。台南地院綜合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行為情節,認定小王與有夫之婦舉動十分親密,已對他人婚姻造成重大傷害,最終判決須賠償人夫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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