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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新法上路 竹市以智慧科技執法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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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管制新法上路 竹市以智慧科技執法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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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庄中心/綜合報導】《噪音管制法》於2025年12月26日修法,針對製造高噪音或情節重大的違規車輛,除加重裁處最高罰鍰提高至3萬6000元外,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若一年內再度違反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其牌照六個月。新竹市政府針對噪音陳情熱點,將同步推動科技執法,增強管制效力。

新竹市交通流量大且車輛密度高,部分車輛因非法改裝排氣管或引擎設備,於夜間及住宅區行駛時產生高噪音,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品質。

竹市府為加強管制噪音車輛,透過法制層面加重裁罰及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同時推動低噪音、低污染運具與低碳運輸政策。

環保局說明,竹市目前已設置8套固定式、4套移動式及4套車載式聲音照相等科技執法設備,鎖定噪音陳情熱點進行稽查,並結合警政、監理單位進行跨機關合作,以有效遏止違規行為。

固定式稽查設備。縣府提供
固定式稽查設備。縣府提供
移動式稽查裝置。縣府提供
移動式稽查裝置。縣府提供
車載式稽查裝置。縣府提供
車載式稽查裝置。縣府提供

環保局提醒,車主應依規定妥善維護車輛原廠設備,避免非法改裝。如更換非原廠排氣管,須使用經環境部認證之排氣管,或通過法規認可實驗室噪音檢驗合格,並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後,始得合法上路;未完成相關程序者,仍屬違規改裝,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部分環境部認證排氣管已自去年12月起失效,喪失認證效力之產品,不得辦理變更登記使用,應重新送交法規認可實驗室辦理噪音檢驗並合格後,始得申請變更,請車主於購買及安裝前務必確認相關規範,避免觸法受罰。

更新時間|2026.02.26 11: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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