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香港國安法》,犯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共3案,香港西九龍法院今(15日)宣判皆有罪。對此,陸委會今嚴厲譴責港府利用國安惡法箝制言論、新聞自由,政治迫害民主人士。
陸委會指出,黎智英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後,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關押迄今長達5年,有違司法正義,國際社會及人權團體高度關切案件發展,多次呼籲停止迫害並釋放黎智英。
「如今其遭定罪,台灣與國際社會均感到極度痛心與失望。」陸委會表示,言論、新聞自由為國際公認的普世價值,此次判決如同向世人宣示,香港的自由、民主及司法獨立已遭蠶食鯨吞。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報報導
黎智英涉《香港國安法》3案勾結外國勢力、煽動全有罪 法官:企圖推翻中共
涉煽動勾結外國勢力!黎智英國安案「經156日審訊」明宣判 開7延伸庭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5日裁決 女兒:若不釋放,父親恐成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