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10:39 臺北時間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貪污無罪」 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暫保市長職務

mm-logo
時事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貪污無罪」 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暫保市長職務

此案起因於檢調根據高虹安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提出的電子帳本偵辦,認定高虹安於2020年2月至11月間,低薪高報、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詐得不法所得11萬6,514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原認定高虹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4月。然而,高等法院二審則認定其行為不構成貪污,改判刑度大幅減輕,僅構成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並裁定可繳納18萬元罰金代替入監服刑。

高虹安另涉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翁達瑞)案,高院今年7月底二審判決認定誣告成立,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目前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而根據《地方制度法》等規定,高虹安的助理費貪污案或誣告案,任一案最終定讞判決若須入獄服刑,就將被解除新竹市長職務,本次助理費案二審因「貪污無罪」並得易科罰金,使高虹安暫時擺脫最主要的市長職務危機,但兩個案件都尚未定讞,後續結果仍將影響其政治生涯。


更多《鏡新聞》報導
刷8006元算9000元! 四叉貓曬發票爆高虹安「不用找零」真相
被影射「交往有婦之夫」怒告周玉蔻 高虹安二度吞敗確定
政治生涯這麼可怕! 高虹安推敲原因:國中遇馬英九「死亡之握」

更新時間|2025.12.16 11: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