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蔣萬安拋出「廢除監察院」的說法,沈伯洋今日出席大稻埕碼頭祭江儀式時受訪表示,蔣萬安具有法律背景,卻可能仍不了解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精神。他另指出,藍委時常拿監察院調查報告質詢,「如果監察院像他們(國民黨)講得那麼廢的話,請問這些調查的結果,他們(國民黨)拿來質詢到底是要做什麼?」
沈伯洋強調,若有必要廢除監察院,應整體性考量,也就是修憲,而他指出,過去曾提過修憲,但「不參加的是國民黨,根本就不是我們(民進黨)」。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監察院為憲法設置並賦予特定職權的國家憲法機關,負責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產生監察委員。解釋文並指出,總統應適時提名繼任人選,立法院也應適時行使同意權,以維持監察院正常運作;若因消極不作為導致監察院無法行使職權,進而破壞憲政制度完整性,並非憲法所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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