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日就沈伯洋向傅崐萁提起的民事求償案作出判決,駁回沈伯洋請求,傅崐萁無須賠償。法院指出,傅的相關言論係針對涉及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評論,並非全然無據,具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真實性,經權衡後屬適當評論,尚未構成對沈伯洋名譽權的不法侵害,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傅崐萁透過臉書表示,這不只是他個人的勝利,更是言論自由、國會監督權的重要勝利。他指出,立法委員基於公共利益提出監督、質疑與評論,不應動輒遭司法手段打壓,也不能將法院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他並強調,當時相關言論是依據公開資訊、媒體報導及相關人士公開發言等資料提出質疑,並非毫無依據的惡意攻擊。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表示,未來仍將持續善盡監督職責,針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及人民知情權的重要議題追根究柢,不因政治壓力退縮,並呼籲司法不應成為箝制不同意見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