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4 16:49 臺北時間

下坡踩煞車遭檢舉噴2萬4 2關鍵法官徹罰

mm-logo
時事
下坡踩煞車遭檢舉噴2萬4 2關鍵法官徹罰

社會中心/彭淇昀報導

依指示踩煞車竟被檢舉!一名韓姓男駕駛依「限速40公里」、「試踩剎車」的減速標誌行駛在陽明山仰德大道,卻遭後方車輛惡意檢舉「驟然煞車」,不僅被開罰2萬4000元,更被吊扣牌照半年,韓男氣炸不服提告,最終法官認定其煞車行為合理,最終撤銷裁罰,可上訴。

韓男行經仰德大道時因路旁標誌多次輕踩煞車控制車速,卻遭後方車輛檢舉。(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韓男行經仰德大道時因路旁標誌多次輕踩煞車控制車速,卻遭後方車輛檢舉。(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根據判決書指出,韓男於去年7月6日下午4時51分行經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3段250巷處,該路段坡度陡峭,且路旁設有「險降坡試踩煞車」告示牌及「限速40公里」標誌,因此他多次輕踩煞車控制車速,卻遭到後方車輛檢舉,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中驟然煞車」裁罰2萬4000元、要求上道安講習,並依「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處車主)」裁處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對此,韓男喊冤並強調自己是依照標誌減速,導致後方車輛無法超車,對於他在下坡路段依速限保持行駛似有不滿,後方車輛始終以近距離行駛,並未保持安全距離,且持續以非常貼近他的車輛車尾之方式跟隨,因此憤而提告。

韓男指出,一般車輛在該路段下坡行駛時,縱使不催油加速,僅單純滑行時,車輛時速也會因為坡度較大的關係,有自然增加時速20公里的情形,所以一般車輛到達案發巷口時,都會有超速之虞,也因此在案發地的巷口前方20公尺設有大型標示牌,要求駕駛人試踩煞車,因此他絕非在行駛中任意驟然煞車而有故意違反道交條例之情事。

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當庭看驗檢舉影片,發現韓男煞車時車輛並未完全停止,且煞車前路段確實也設有警示標誌,而檢舉者車輛全程緊貼前車,保持不到一個車身距離,卻反控前車煞車不當,因此法官認定韓男不構成「任意驟然煞車」,判決撤銷罰單,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檢舉魔人狂公審改裝車!慘遭肉搜「住家被設Google地標」 車主怒了
白沙屯、大甲媽祖有何不同?內行曝「關鍵2點」解惑
40年回憶掰了!彰化「1夜市」驚傳熄燈 知情人曝最後營業日
半年甩肉24公斤!醫曝飯前「多做1動作」血糖也穩了

更新時間|2026.04.02 04:18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