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8 19:42 臺北時間

偵查隊長4度性侵女隊員 重判7年、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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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偵查隊長4度性侵女隊員 重判7年、賠百萬
北市警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性侵遭判刑7年判賠百萬。(圖/資料畫面)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性侵遭判刑7年判賠百萬。(圖/資料畫面)

▲北市警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性侵遭判刑7年判賠百萬。(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彥錦(48歲)被女隊員控訴曾4度遭性侵,其中有3次得逞、1次強制性交未遂,但陳不認罪,辯稱雙方是婚外情關係、合意性交。檢方偵辦後,2023年2月陳彥錦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陳被記2大過免職。台北地院審理後,2024年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強制性交等4罪判刑7年。上訴二審審理中。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天(8日)再判陳須賠償女方100萬6067元,全案還可上訴。

檢方調查,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間,陳彥錦分別在被害女子的住處、車上甚至警局等處,在違反被害女警的意願下,4度對其伸出狼爪性侵,其中有3次得逞、1次強制性交未遂。有次陳男在值班時飲酒,酒後強拉被害女子進辦公室性侵,行徑相當離譜。被害女子不甘受辱,向北市警局檢舉陳彥錦惡行。

陳彥錦應訊時否認犯行,他辯稱與女方為婚外情關係,雙方是合意性交,沒違反對方意願。檢方偵結,2023年2月將陳男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中正一分局隨即核予陳2大過免職。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犯行屬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強制性交等4罪,判陳男有期徒刑7年。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

至於民事部分,女隊員另提侵權損害賠償向陳彥錦求償精神慰撫金等,台北地院今判決陳男要應女隊員100萬6067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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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31 18: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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