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8 08:32 臺北時間

律師:提案修這法,藍委游顥涉犯圖利罪

mm-logo
時事
律師:提案修這法,藍委游顥涉犯圖利罪
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黨產條例修正草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立法院會2日將草案逕付二讀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黨產條例修正草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立法院會2日將草案逕付二讀。黃帝穎律師說,游顥提案將人民財產近14億元送救國團,涉犯圖利罪;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民代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構成圖利罪要件。

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黨產條例修正草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立法院會2日將草案逕付二讀
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黨產條例修正草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立法院會2日將草案逕付二讀。

黃帝穎律師指出,游顥提案修黨產條例排除救國團,等於將已經還給人民的資產近14億元,又搶回去送給救國團,除了是不公不義的個案修法,游灝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處五年以上徒刑。

黃帝穎律師直言,游顥是救國團既得利益者,曾任南投救國團團友會會長,竟為救國團提案修法,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依據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裁定意旨,立法委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該當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之「違背法律」,依法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政法院已判決救國團還財於民,游顥涉犯圖利罪低消五年徒刑;黃帝穎律師進一步表示,更扯的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已判定救國團就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資產還財於民,但游顥提案修黨產條例排除救國團,等於將已經還給人民的資產近14億元,又搶回去送給救國團,違反行政法院判決的白紙黑字,強搶人民財產,修法圖利救國團近14億元,游顥明顯涉犯圖利罪。

黃帝穎律師說明,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裁定揭示,「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係本法第2條第1項第5款所稱公職人員,屬同條所定具高度權力、影響力之公務員,第12條則係規定民意代表假借職權機會、方法圖利之禁制,建立民意代表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從而,民意代表濫權違反上述規定,自該當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非主管或監督圖利罪所稱之「違背法律」。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立委薪水變相增50萬!揭陳玉珍提案引爆國民黨茶壺風暴、這藍委變綠嘴?
宏都拉斯大選一星期仍沒結果 她曝關鍵19%:難怪一直不想把票開出來
擋軍購換鄭麗文北京門票?媒體人轟國民黨:路線越來越紅、膝蓋越來越軟
她揭密:國會助理成藍白合免洗筷,只為了讓高虹安新竹市選到底?

更新時間|2025.12.08 11: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活動期間,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