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貪污案遭停職,昨(16日)二審宣判貪污罪撤銷,新竹市政府也立即「專人」送交高虹安的復職公文到內政部,壓線下班前簽收。市政府證實,已於今(17)日下午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之規定,准予市長高虹安復職。
據了解,高虹安明日復職後已經有安排公開行程,將參加消防局所舉辦的「消防月曆」記者會,若沒意外,也是她正式復職後的第一個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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