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林浩博/綜合報導
自從2020年中共對香港強推《國安法》,當地人的各項自由遭受剝奪。23日,香港甚至修訂規章,只要懷疑某人違反了《國安法》,警察就能強令對方交出電腦與手機的密碼。如果堅不同意交出,則恐怕面臨高達10萬港幣(約41萬台幣)的罰款,若被認定提供「錯誤或誤導的訊息」,甚至可能被關押3年。

新修訂還授權海關人員沒收任何他們認為「含有煽動訊息」的物品。香港政府聲稱,這次修訂確保「對危及國安的活動,能夠有效預防、壓制與處罰,同時充足保障守法個人與組織的權益」。特首李家超宣布了規章的修改,整個修法過程繞過了立法會。
儘管多國法律都有授權執法人員,基於犯罪調查需要而取得電子裝置,但《國安法》涵蓋了許多定義模糊的罪名,諸如煽動、顛覆、恐怖主義,以及與外部勢力串謀等。另外,《國安法》也允許秘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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