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筑/台中報導【12:10上線丨14:30更新 新增內容】

在醫院長廊的盡頭,一名失能長輩靜靜地躺在病床上,門外卻是此起彼落的爭吵聲,子女們為了誰該負擔醫療費互推責任;另一間病房裡,明明是陪伴生活多年的義子、義女,卻在他面臨生死關頭需要急救時,因為在法律上「沒有血緣關係」,所以在面對手術同意書時,只能無助地握著筆。這些畫面,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少子化,加上家庭功能趨漸薄弱,每天在各個角落真實上演。而這些「現實」,不僅突顯出成年監護制度的重要性,也讓大家意識到,人生最後一哩路,血親不再是唯一的依靠!
台灣社會結構早已發生根本性的質變,「老老照顧」、「老少照顧」與「單身孤老」成為現今常態。而這樣的常態也為許多失智長者或身心障礙者帶來殘酷的困境,那就是,當他們大腦「斷線」,失去自理與判斷能力,「家屬」這層安全網又因故缺席、失能,甚至因利益衝突斷裂時,誰能為他們決定和守護餘生的尊嚴,並保障其財產和權益呢?

談及「監護權」,大眾普遍和刻板印象都只會想到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爭取,但事實上,成年人同樣需要監護制度的守護。當一個成年人因心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辨識能力不足時,法律就需要及時介入——透過「成年監護」制度,由法院裁定適合的監護人(自然人或法人),確保其在餘生中,醫療決定、生活照顧與財產管理仍能獲得妥適的代理與保障。
聽起來似乎有些繁瑣和殘酷,但在這張悄然失靈、真空的血緣安全網,以及法律的冷冽條文之外,有一群人正努力去填補那個「洞」,像是各縣市的社會局或社福機構等。以台中來說,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就以「法人」身分承接起「監護人」這個重擔,而社工負責擔任執行者。因為他們的存在,讓許多孤老且失能的阿公、阿嬤,得以在生命的最後一哩路擁有「契約家人」、「社會家人」,可以獲得應有的尊嚴與照顧。
「On Call」守候你:是監護執行者更是無血緣的家屬

談及成年監護社工與一般社工有什麼差別,在弘道基金會負責成年監護領域長達近6年的社工李學玫表示,其實白話一點講,就像是個案沒有血緣關係的家屬。她補充道:「這些個案生活上大大小小的事,我們就像他的孩子、孫子一樣,得協助完成,甚至代替真正的血親去盡到那責任和義務。」
李學玫說,即便服務到現在,她仍覺得,社工不論做了多久,都還是在不斷學習的路上,「還是有很多沒碰過的事情,有時突然遇到時也會自我懷疑:『這真的是我們該做的嗎?需要做到這個份上嗎?』但冷靜下來想,若關係著個案的權益,我們理所當然要去做,若是站在『家屬』這個角色,又或者把自己當作是個案,若我覺得,『我們是他的話,我們也會做這樣的選擇,那我們就會去執行。』簡單來說,很多的出發點都是站在個案的權益上,儘量設身處地為他著想,思考他想要做什麼樣的選擇。」

當一名成年人的監護人執行者,其實就像是當一個「大孩子」的家長,從他們的生活照護、醫療決策到財產管理等,甚至連「玄學」都要管。李學玫分享自己最深刻的案例之一,她說,自己曾為了幫安置長輩退租,特地請風水師進行「送神」儀式,安妥長輩供奉數十年的神像。此外,學玫也提及,曾與夥伴在長輩的家中翻箱倒櫃,在天花板、床底尋找長輩藏了一輩子的積蓄,只為確保長輩的每一分錢,都能實實在在地用在他自己的醫護與生活上,「如果你是他們,肯定也會期待自己的信仰被好好的對待,對於自己守著的辛苦錢或家當,一定不希望被直接當作垃圾丟掉。」
另名成年監護社工范家瑜則形容,「On Call」是這份工作的日常,因為這些阿公、阿嬤其實都是無法自主做決定且身體可能有狀況的,「因為我們是他們唯一的『家人』,也就是監護權執行者,所以若他們發生什麼狀況時,很多時候我們得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范家瑜舉例,曾經有一年的小年夜,當家家戶戶正準備過年、圍爐團圓之際,自己突然接到一通醫院的急診電話,雖然對家人感到抱歉,但使命感讓她二話不說驅車前往南投簽署文件。還有一次是凌晨2、3點,她騎著機車直奔醫院,並在急診室陪伴個案,直到確定沒問題了才再騎車返家,「回到家已經4、5點了,但完全沒有想到累不累這個問題,而是心裡一塊大石頭放下了,就覺得:還好長輩穩定下來了!」
即便這份工作需要極大的體力與心力,但范家瑜感性地說,自己至今從未想過放棄,因為她看見了這群長輩在失能之後的脆弱與純真。范家瑜舉例道,有的長輩即使意識不清,仍會像孩子般對著她鬧脾氣,抱怨被管路約束不舒服等,「其實他們只是需要有人理解、有人安撫,還好有我們一起接住他們,讓他們在晚年至少是安全、乾淨且有尊嚴的。」
法律縫隙裡的掙扎:想放手卻不能的痛

許多人不捨家屬在人生最後還得承受急救的折磨,因此「不插管、不氣切、不壓胸」已成為許多家庭的共識,但對這群「社會家人」而言,決定「放手」,卻是這份工作中法條與人性最劇烈衝突的一環。即便已是法院認證的合法監護人,但成年監護社工在面對個案生命終點時,仍常感到深深的無力,最讓她們揪心的,就是關於「急救」的決定。
「看著長輩已經奄奄一息,全身插滿管路,一張又一張病危通知開出來,我們好想讓他們尊嚴地走,但法律規定只有親屬能簽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身為法人監護社工,即便看著長輩受苦,也只能眼睜睜看著急救程序不斷循環。范家瑜語帶哽咽地說:「我們只能沉默,然後看著醫療人員依照自己的專業和職責『盡力急救』,但那種不忍心,是我們永遠的煎熬。」
李學玫直言,雖然他們是監護人執行者,但在醫療現場,即便長輩已多重器官衰竭、生命跡象微弱,若個案生前未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DNR),為規避「未盡職責」的法律風險,他們只能看著長輩不斷地被壓胸、電擊,甚至插上冰冷的管路。這些畫面,對他們而言,是比體力透支更巨大的創傷。
「我們想給長輩一份平靜的終點,但礙於制度規範,我們無法選擇,想放手卻放不了...不得不說,這種『守護』有時顯得格外殘酷。」學玫與家瑜不約而同地提到,這份工作最需要的,其實是社會對「非血親監護」更多的理解與制度上的彈性,讓這些沒有家人的長輩,在最後一哩路能少一點折磨,多一點平靜。
跨越生死的約定:那句「捧斗」竟成了真實

在長達數年的服務中,社工與長輩之間發展出的情感,往往超越了法律上的關係。李學玫曾為了讓失能長輩安心安置,慎重地請來專業人士為長輩家中的神明辦理「送神」儀式;也曾在整理房子時,細心地在天花板或床底找尋長輩珍藏一輩子的積蓄,只為了守護這份長輩最後的權益。
社工瑜則分享一個令她永生難忘的故事,她說,有一位重聽的伯伯,生前總把「弘道(Hóngdào)」聽成台語的「捧斗(Pǎng-táu)」,還曾笑著對她說:「我還沒死,妳就要幫我捧斗喔?」
沒想到,伯伯走後因為真的無親無故,在告別式當天,禮儀師詢問范家瑜是否願意代為執行。那一刻,她捧起了老伯伯的骨灰罈,「我心裡對他說:『伯伯,我真的來幫你捧斗了。』」這不再是合約上的義務,而是身為家人最後的溫柔送別。
「老後尊嚴」的集體投資

弘道基金會台中服務處處長陳國慶受訪時坦言,弘道以「法人」身份擔任監護人這條路,已經走了20多年,目前仍是全台極少數願意承接這項重擔的團體。陳國慶指出,擔任成人監護的社工相當不容易,不僅要懂法規、地政、醫療,更要有一顆強大的心臟。他透露,基金會曾經為了圓一位在監獄服刑兒子的心願,身為處長的他親自簽下保證書,讓受刑人能出監見病危母親最後一面。
「那個決策很難,但我選擇相信夥伴,也相信母子間最後的連結。」陳國慶說,這不只是在幫長輩管錢、管病,更是在守護「身而為人」最後的體面。
至於容易讓大家有疑慮的財產問題,陳國慶強調,千萬別覺得監護人是想覬覦財產或什麼的,因為身為法人監護人,每一筆花費都需向法院呈報清冊,且受監護人往生後,監護關係即刻終止,財產會移交給法院指派的遺產管理人。
提早規劃,別讓人生最後一哩路斷裂

面對不婚不生的浪潮,陳國慶處長與兩名社工一致建議大眾應及早認識「意定監護」制度:
1、錢要存夠:這是老後尊嚴的基礎。
2、善用工具:透過「意定監護」在清醒時指定信任的對象(自然人或法人)擔任未來監護人。
3、配套規劃:結合「銀行信託」管理財產,並預立「醫療決定書(AD)」與「遺囑」。

台灣社會不僅面臨高齡化與少子化的「國安危機」,也正步入「大孤獨時代」,決定不婚不生的年輕一代,或許現在正快樂,但面對老後的失能風險,大家真的準備好了嗎?
訪談結束時,社工們留下最誠懇的建議:如果可以,請提早為自己選好對象,也就是值得信任和託付未來的「監護人」!別讓自己辛苦了一輩子,最後卻在最脆弱、最需要急救的關頭,因為法律程序上的空白,成了一個在手術室外無人能簽字、無人能接應的孤單名字。
「會不會是因為他們知道,最後送走他們的人是妳,所以他們很放心?」主管的這句支持,成了社工們在無數個告別夜晚裡,支撐下去的唯一慰藉。在台中這塊土地上,這群「無血緣家人」正用他們的堅持告訴我們:愛,可以超越血緣;尊嚴,不該有真空期。
❤特別感謝以下專業單位協助完成製作&採訪「成年監護制度」專題報導:台中地方法院、台中地院家事庭顏淑惠庭長、弘道基金會台中服務處、弘道台中服務處陳國慶處長、資深專員林玠汶以及李學玫社工、范家瑜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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