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雲林報導

雲林檢警破獲詐欺集團,手法相當縝密,先盜用被害人親友的社群帳號「博取信任」,引誘被害人下載假投資APP,再安排車手假扮「實體幣商」多次面交,營造出獲利的假象,導致被害人短短幾個月內陸續投入1580萬元。專案小組114年10月查獲該集團面交車手,循線逮捕莊嫌、劉嫌2名在台灣的負責人,以及車手、監控收水手等10人,全案依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曾姓主嫌長期在國外遙控詐團運作,檢警正擴大偵辦中。


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出有詐欺集團涉嫌在社群媒體以投資虛擬貨幣詐騙取財,去年10月專案小組逮捕3名年約40多歲的車手,發現他們原本是從事土木工作的工人,詐團以日薪1萬元誘使他們擔任車手,每日收款累計達300萬可抽成5000元,其中有人一天最高收款達1000萬元。檢警溯源逮捕收水手後,持續擴大追查,今年1月到台南拘提詐團負責人26歲莊嫌、27歲劉嫌到案。
檢警查出該詐欺集團手法縝密,先盜用被害人親友的社群帳號,博取信任後,引誘下載假投資APP,再安排車手假扮「實體幣商」面交,導致有被害人在幾個月內陸續投入1580萬元。

但起初被害人遭詐騙話術洗腦,見到APP帳面上持續獲利,對於警方提醒抱持強烈防備,專案小組3個月內多次主動聯繫關懷,最後透過出示落網車手照片,被害人才驚覺先前面交的「專業幣商」竟是車手,才知道受騙、損失慘重。
檢警透露,詐團莊嫌、劉嫌與潛逃國外的曾姓主嫌是國中同學,在台灣擔任負責人,集團成員分工細密,從基層車手、監控收水人員、中階幹部至負責人,分工、層級分明。
警方呼籲,詐團利用民眾對加密貨幣的不熟悉,結合「熟人介紹(盜用帳號)」與「實體面交」降低被害人戒心。若遇到久未聯絡親友突推薦投資,務必以電話或實體見面多方查證,慎防帳號遭盜用。切勿下載非官方應用程式商店提供之投資軟體,帳面獲利皆可由後台偽造。另合法投資不會要求與「個人幣商」面交大量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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