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賴清德總統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共18項措施,其中「育兒留停」將升級6+3,即雙親均領滿6個月津貼,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最長各可領9個月,以鼓勵雙親均進到育兒責任。而行政院已在5月28日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修法,行政院會今(11)日再通過《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確保國軍申請育兒留停津貼等權益。
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的18項措施,其中有6項措施需要修法,涉及12項法律須修正,分別是:性別平等工作法、公教人員保險法、軍人保險條例,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考試法,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行政院會5月28日已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重點包含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7日陪產假延長為14日,且相關延長措施的薪資由政府負擔,以及將「育兒留停6+3」、育嬰假升級為育兒假等入法。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國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 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及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並增訂雙親均領滿6個月津貼者,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最長可各領9個月,以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
國防部表示,另因軍人保險係以本俸為保險基數,考量基層官兵之本俸與勞工法定最低工資落差較大,本次也納入軍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保險基數計算之金額者,應補足其差額」之條文,以保障基層 官兵申請育兒留職停薪時,仍能獲得適足之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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