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2 13:13 臺北時間

狼師強吻10年不認 認罪賠錢換緩刑

mm-logo
時事
狼師強吻10年不認 認罪賠錢換緩刑
陳男10年前猥褻女學生,直到10年後被判刑論罪才趕緊和解換緩刑。(示意圖/PIXABAY)

 

陳男10年前猥褻女學生,直到10年後被判刑論罪才趕緊和解換緩刑。(示意圖/PIXABAY)
陳男10年前猥褻女學生,直到10年後被判刑論罪才趕緊和解換緩刑。(示意圖/PIXABAY)

 

 

高雄某補習班陳姓男老師,10年前兩度對17歲女學生強吻、摸大腿,陳男一審矢口否認,辯稱安撫對方才道歉,被判刑1年4月;案經上訴二審,陳男態度大轉變改口認罪並賠償,獲高雄高分院改判1年、緩刑3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於2013年在鳳山某補習班擔任數學講師,明知小芬(化名)年僅17歲,竟於同年9月在補習班樓梯間,將小芬逼貼牆壁強行舌吻;數日後又在主任辦公室內,徒手撫摸小芬手背及大腿內側。

小芬因驚嚇過度不敢反抗,此後陰影一直伴隨她長達十年,至2023年才勇敢向陳男傳訊討公道。但陳男不認錯,法院開庭時辯稱樓梯間與辦公室人來人往不可能犯案,甚至硬拗當初在臉書發布的道歉聲明「只是因為拒絕小芬肢體接觸,造成她無心念書才道歉」。高雄地院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依《兒少法》加重其刑,合併判徒刑1年4月。

陳男此時才驚覺事情大條,上訴二審時,不但當庭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小芬達成調解、將賠償金全數履行完畢,順利取得小卉原諒。

高雄高分院法官考量陳男無前科,且已盡力彌補損害、深具悔意,最終撤銷原量刑,改判徒刑1年,宣告緩刑3年,期間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18歲水泥工偷嚐禁果小女友差點入獄!法官因1關鍵因素讓他緩刑了
驚悚!睡夢中怪男侵入房…少女「咬舌+猛踹」救了自己 通緝水泥工慘了
誘騙9歲女童進鎖國小儲藏室強抱親吻!狼師硬拗性騷二審慘遭打臉
掌摑妻子還發文爆料「內衣發霉」!台南狠夫公審遭打臉判賠12萬

點按看下一則延伸閱讀文章
更新時間|2026.07.22 15:0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