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修正案於去年12月三讀通過,立法院趕在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送出法案,行政院則召開臨時院會通過提覆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今日13時53分,已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且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法院;行政院期待立法院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選罷法》加嚴條款,即罷免連署須檢附身分證影本。立法院則在春節連假前夕,1月24日16時47分許送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當天17時15分行政院已召開臨時院會,決議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就本修正案提起覆議,呈請總統核可後,行政院考量送件期限,以及送件程序對兩院公務人員所產生的影響等因素,於今日13時53分,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
李慧芝說,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法院。行政院期待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選罷法》加嚴條款,即罷免連署須檢附身分證影本。立法院則在春節連假前夕,1月24日16時47分許送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當天17時15分行政院已召開臨時院會,決議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就本修正案提起覆議,呈請總統核可後,行政院考量送件期限,以及送件程序對兩院公務人員所產生的影響等因素,於今日13時53分,以電子公文將覆議函傳送至立法院。
李慧芝說,為求慎重,紙本覆議函是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親自遞交至立法院。行政院期待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