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張女去年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帳號為「K34044」的網友,多次交談後墜入情網,對方傳來「基努李維」的大頭照,讓張女欣喜萬分,但不敢置信男網友是大明星,詢問對方為何會寫「簡體中文」?男網友宣稱,他是使用「Google翻譯」將英文轉成中文,還表示會以結婚為前提跟張女交往,稱她是「我的妻子」「我願意為使你快樂而做任何事情」「當您來到洛杉磯時,我將永遠為你提供食物,並將您視為女王,因為您是我內心的女王」等語。
張女被甜言蜜語打動,男網友進一步透露目前要拍攝下一步電影,必須籌措資金,想要買賣比特幣,希望張女能提供帳戶讓他匯款,並幫他轉帳給一名「邱先生」,再把邱男提供的比特幣錢包代碼回傳給他即可。張女追問男網友要拍那部片,男網友再哄她:「等我完成後 ,我會讓妳知道的!」
沒想到「基努李維」卻將張女的帳戶,用「駐伊拉克美軍黃金、美金卡在中國海關」的詐騙老梗,讓林姓女子與李姓男子上當,2人各支付17萬餘元、18萬餘元。林、李2人報案後,檢警查出該匯款帳戶為張女所有,檢方以張女從中收取3萬5,000元酬勞為由,依洗錢、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她起訴。
法官審理時,張女出示與「基努李維」的對話記錄,表示她真的以為男友就是國際巨星,對方也稱呼她是「蜜糖」「蜂蜜」,且因2字的英文均為「honey」,符合對方宣稱使用「Google翻譯」的特性;另對方要求她匯款時不要跟任何人說話,塑造和明星交往必須保密的氛圍。
法官調查,張女在匯款過程僅拿1萬5,000元,是因張女向男友央求需要生活費,對方同意她拿錢吃飯、購物,並非詐騙報酬,認定張女是「為愛付出」,無辜捲入詐騙案,因此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