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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13:38 臺北時間

【五億男墜樓內幕】賴家4子女發聲「中國籍配偶黑料全都爆」 還原家族三代恩怨情仇

身價5億元的賴姓高中生(右)與生父(左)生前最後合影。(家屬提供)
身價5億元的賴姓高中生(右)與生父(左)生前最後合影。(家屬提供)
台中18歲賴姓高中生繼承了5億不動產,但和夏男登記結婚後短短幾小時後卻離奇墜樓身亡,賴男家離奇複雜的身世也被挖出,原來賴男是中國籍媽媽和阿公所生下,而賴男母親無國籍滯台12年,移民署對此表示,曾協助賴母返國,但賴母因多項原因才會留台至今,後續仍將持續協助。而事發至今,賴姓阿公其他子女並未出聲,直到今日才發千字聲明,還原三代家族間的恩怨情仇。
賴家4名子女今(26日)發出千字聲明,說明賴姓高中生母親在台20幾年,曾取得台灣身份證2次,不過都遭註銷。而至今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及身份證的原因如下,第一次是因賴姓高中生母親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以其台灣地區之配偶即賴家二兒子於民國97年(西元2008年)2月間死亡,須在台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即賴姓高中生為由,依《兩岸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同年8月第一次拿到身份證,但因賴姓高中生非賴姓高中生母親與配偶所生,即與賴家二兒子確認無親子關係後,於同年10月依《行政法》117條規定,註銷其戶籍及中華民國護照。
當第一次身份證被註銷後,賴姓阿公辦理認養賴姓高中生,而賴姓高中生母親同樣以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以需在台灣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為由,申請定居,進而再次申請到身份證。這讓賴家阿嬤不服,申請復查,因此賴姓高中生母親被內政部以同樣理由,於民國100年(西元2011年)3月再次被撤銷戶籍登記,之後就一直只能以撫養幼兒的名義居留在台灣 。
後來,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了想再次取得台灣身份證,便於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間由賴姓阿公對賴家阿嬤提起離婚訴訟,目的是要替賴姓高中生母親騰出配偶位置,好辦理身份證。賴家子女指出,但因賴姓阿公自己出軌在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阿公敗訴,以至於此次亦未成功取得辦理身份證的資格。
直到最近,賴姓高中生年滿18歲,賴姓高中生母親已無居留台灣的理由即將被驅逐出境,賴姓阿公再次想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結果因賴姓高中生母親有多項竊盜前科,拿不到良民證,申請失敗。賴姓阿公在一氣之下,於2個多月前打電話來辱罵、恐嚇賴家阿嬤,表示都是因為賴家阿嬤阻擾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還揚言要拿槍打死賴家阿嬤,令賴家阿嬤心生惶恐 ,再為此申請保護令。
賴姓高中生母親前後兩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台灣地區之身份證,經主管機關查明後,撤銷其取得台灣身份之處分,該撤銷之處分亦經最高行政法院肯認,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何至今在兩岸皆無身份,其主因在於在兩次被撤銷台灣身份證時,其故意不申請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賴家子女不明白賴姓高中生母親心態為何,「但變人球確實是她自己故意造成的。」賴家子女替母親抱不平,「如果說賴姓高中生母親的處境叫做『可憐』,那麼請問,賴家阿嬤的處境又該用什麼來形容?賴姓阿公當初不顧全家人的反對,先後兩次自印尼及中國替賴家二兒子(領有中度智障手冊)娶回外籍新娘,結果第二任外籍新娘(即賴姓高中生母親)與賴姓阿公亂倫通姦,還把全家人趕出去。」
而當賴家阿嬤發現通姦實情後,為了家庭和諧,同家人曾與賴姓高中生母親商量,給她一筆錢請她回中國,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了2千萬!這讓賴家子女相當不平衡,「試問,20幾年前,賴家除了阿公 ,賴家子女都是領薪水的上班族,誰拿得出來2千萬?」他們認為,說到底,是賴姓高中生母親自己不願意取得中國的戶籍,其留在台灣地區無非是覬覦當初從賴家二兒子不當取得大批不動產之所有權。
賴家財產是賴家阿嬤陪著賴姓阿公辛苦30幾年,一點一滴打拚出來的,他們認為,理應一半財產屬於賴家阿嬤的,不懂為何數十筆賴家二兒子名下不動產,賴家阿嬤沒得到任何一筆,而是全數到了賴姓高中生身上?他們說,因賴姓高中生的5億財產均為不當贈與。
賴家財產在很早以前賴姓阿公就多數登記在賴家二兒子名下,因為二兒子是中度智障,無處理財產之能力,所以都由身為監護人的賴姓阿公管理。當時,賴家一家人被趕出去後,因賴家二兒子的監護權在賴姓阿公身上,所以無法帶走。後因賴家阿嬤發現賴姓阿公把二兒子的財產贈與給賴姓高中生後,以賴姓阿公身為二兒子的監護人,卻做出損壞受監護人利益為由,上法院告爭取監護人官司,結果成功爭取到二兒子的監護權,把賴家二兒子接過來同住。
但因二兒子不久即肝癌逝世,賴家阿嬤即以二兒子女兒監護人的身份,打官司要討回賴家阿公不當贈與給賴姓高中生的財產,但賴姓阿公找到二兒子的前妻(即二兒子女兒之生母)出來主張孫女不該告阿公為由,撤銷訴訟,以至於要不回那些不當贈與。
日前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主張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是無國籍者、是人球,所以不適用「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只能繼承200萬的限制,按該律師團邏輯來講,如果一個中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在未取得身份證時,台灣配偶過世,那中國配偶是不是主動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就不受兩岸條例最高200萬繼承的限制,「合理嗎?當初設此條款的用意何在?今後,會有多少中國配偶效仿,鑽法律漏洞?」
現今,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在媒體公開提出要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爭台灣身份證,無非是想利用媒體與輿論同情賴姓高中生母親喪子可憐的人設,訴諸悲情,濫用輿論及媒體對政府施壓,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
試問,賴姓高中生母親來台灣20年期間,除與公公通姦生子,奪取賴家二兒子名下之數億元財產,多起竊盜案件等傷風敗俗之行為外,其有對賴家或台灣這片土地做出任何善意之行為嗎?
賴家子女指控,賴姓高中生母親20年來不斷傷害賴家阿嬤,「媳婦將婆婆逐出家門,與公公通姦生子及同居,這對賴家阿嬤豈是厚道?是非公道在哪? 一個亂倫小三,搞到我們家妻離子散,還生個兒子來拿走賴家多數財產,現在兒子過世,想要繼承取得全部遺產,還想拿身份證,留在台灣逍遙度日,享用這數億元不動產,這對賴家阿嬤而言,情何以堪!」
賴家4位子女也強調,發出此聲明後,將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賴家阿嬤年事已高,經不起折騰,煩請媒體記者們諒解!」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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