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表示,她的母親視線突然變模糊,透過親友介紹到該診所找副院長看診,副院長建議王母自費6萬元進行白內障手術,右眼更換品質較好的人工水晶體,沒想到術後問題一堆,回診時她向副院長反應,副院長推說是王母的體質關係,要王母點藥水再觀察看看就了事,但王母的情況未改善,出現視力下降等問題,導致眼睛痠痛、眩光,出現頭痛、焦慮失眠等後遺症,還因視差過大走路經常跌倒,全身佈滿大小傷。

王小姐認為不對勁,去年7月帶王母轉診到其他醫院檢查,得知當初手術出問題,造成人工水晶體出現沾黏,加上延誤就醫,導致王母右眼視力變差、散光增至近900度。去年10月,王母前往榮總醫院治療,因眼球組織嚴重受損,11月時進行重建手術,重新置入矯正散光人工水晶體,術後王母右眼未恢復視力,視線一片霧茫茫,往後仍得持續接受治療。
王小姐不滿找上當初手術出問題的診所理論,診所寄和解書要王母簽收,所方不肯承認是醫療疏失,只提到「術後未達預期效果,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所方「一次性給付病患先前支付給診所的醫療費及慰問金」共20萬元,讓王小姐無法接受。



